負責任的商業行為

為確保所有員工均能以最高商業倫理標準從事營運活動,我們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員工在從事商業行為時應具備的倫理與責任,並廣泛宣導及深化道德廉潔之企業文化。

各項商業道德準則/規範訂定目的,在於防制不當商業行為之發生,政策涵蓋範疇擴及至有商業來往之供應商夥伴,皆須遵守與中華電信員工相同之道德標準,促使利害關係人行為符合誠信及道德、不圖取私人利益及遵守法令規章等。



項目 說明
對員工 《行為準則與誠信經營》訓練與宣導
  • 課程內容:包含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與維護營業秘密要點之重點說明,製作案例動畫促進同仁學習效果,持續宣揚誠信廉潔文化之重要性,講述執行業務時應遵守的規範,避免不正當行為,並揭示舉報管道與吹哨者保護機制。
  • 受訓對象: 要求全體員工(包含全時員工與兼職員工)須100%完成訓練,範圍涵蓋委外人員、派駐本公司服務之子公司人員。2025年訓練完成率逾99%,未完成訓練者為請長假之員工。
  • 承諾聲明簽署:2025年員工簽署遵守「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反貪腐反賄賂與反洗錢政策」之承諾聲明,簽署率逾99%。
  • 我們將行為準則之遵循,列入績效考核之行為規範實踐項目,並與薪酬連結,如有違反「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規定,最重可能遭受紀律處分,或終止勞動契約之懲罰。

《行為準則》稽核
項目 說明
外部稽核
  • 每年定期委託SGS-Taiwan,針對《行為準則》的落實情況,進行第三方獨立稽核(範圍涵蓋100%營運據點)。
  • 2024年總公司與企分通過 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認證。
內部稽核
  • 依年度稽核計畫定期檢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遵循及落實情形。
  • 2025年共計查核37個機構(總公司、分公司、營運處及子公司)178個內控循環,內容涵蓋內控制度11大循環447項子作業,及受查子公司之內控制度所有循環,已對公司集團運營之全業務及法令規章遵循情形進行全面查核,並提出相關查核建議。
對供應商
  • 要求供應商遵守《供應商永續/ESG準則》及《供應商行為準則》
  • 針對新加入的供應商,透過「ESG現況自評調查表」,評估其反貪腐及商業道德政策之執行狀況
  • 定期委由第三方查驗證單位對承包商、供應商是否遵守相關法令及商業道德規範進行獨立稽核,了解其落實程度

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董事長擔任中華電信誠信經營管理之最高負責人,由組織暨人才發展處(以下簡稱「人發處」)配置資源與人員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行為指南等規範之制(修)訂、管理及監督各單位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成果(包含:針對商業道德及反貪腐議題之教育訓練成果、相關風險控管指標追蹤以及《反舞弊業務執行計畫》執行成果等)。

中華電信致力實踐永續經營理念,總公司與企業客戶分公司於2024年第四季成功通過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驗證,以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負責監督管理系統運作與其有效性。

  • 2025年受理申訴檢舉案計105件,均已依規定辦理並全數結案
  • 2025年未發生行為準則中貪腐賄賂、客戶隱私個資、利益衝突、洗錢或內線交易等案件,故無此類案件所衍生之罰款金額。
2025年行為準則違紀案件分類
類別 2025年違反件數
貪腐或賄賂 0
歧視或騷擾 2*
客戶隱私個資 0
利益衝突 0
洗錢或內線交易 0

*註:2025年發生2件騷擾案,均依據作業規定及處理原則辦理調查與議處,並針對全體員工已加強性平宣導,提高員工遵循行為準則之意識。



行為準則違反與預防改善措施


針對違反行為準則(CoC)事件,我們會針對違紀事件所屬類別,透過適當教育訓練場合及訪談介面,強化行為準則原則的宣導與溝通,並透過訪談、修正作業程序,及提升內部檢視稽核機制,來預防相關事件再次發生。

 

制度與程序

中華電信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制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中華電信公司治理守則》,以茲遵循。

為了成為最有價值與最值得信賴的資通訊公司,我們由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擔任獨立董事,一方面藉其專長協助公司進一步強化公司治理,同時也在風險管理與正派經營方面,扮演協助投資大眾監督公司的角色。 中華電信持續透過健全公司治理架構、提升資訊透明度,落實風險管理與內控制度,建構具透明性、負責任及永續導向之公司治理文化。 

舉報管道與保護

明確舉報機制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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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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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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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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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舉報

本公司依據《違反行為準則案件受理作業要點》明定,內部及外部檢舉人可選擇具名或匿名方式提出檢舉,本公司承諾嚴格保護舉報人之身分資訊與舉報內容,僅限參與處理案件之專責人員得以存取,並禁止任何未經授權之洩露或查詢行為,確保案件獲得妥善處理。


保密處理舉報內容並訂有「零報復」政策

本公司明文訂定「零報復政策」,於《違反行為準則案件受理作業要點》中明訂吹哨者保護機制,對檢舉人之身分與檢舉內容均予以嚴格保密,承諾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行為而遭受任何不當處置或報復,嚴禁任何對檢舉人之報復、威脅、歧視或不利之行為。


舉報管道之培訓

本公司要求全體員工,包括全時、兼職及定期契約人員,皆須完成「中華電信誠信經營守則」及「行為準則」相關訓練課程。2025年訓練完成率逾99%,未完成者主要為請長假之員工。

訓練內容涵蓋舉報機制、匿名舉報權利、保密義務、禁止報復政策、案件處理程序,並結合誠信經營守則、行為準則及內控制度要求。課程透過數位學習平台辦理,搭配實務案例與課後測驗,強化員工對舉報權益、責任及使用程序之認知,確保同仁能正確理解並有效運用舉報管道,共同維護公司誠信、透明、問責與法遵文化。


調查程序

本公司對於所接獲之違反行為準則之舉報案件,將依據案件性質與內容啟動正式調查程序,由專責單位進行詳實且具時效性的事實釐清與簽報作業。調查程序明確規範各處理階段與權責單位,並已制定標準化流程,以利執行與內控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與衡量營運效率。中華電信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依循規章制度執行內部稽核業務。每年底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次年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通過後,以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與主管機關備查。

2025年利益衝突資訊說明
項目 說明
跨董事會成員資格
  • 2025年4月16日第10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解除本公司第11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志誠先生、伍勝園先生、簡立峰先生、鄭光遠先生、林世銘先生、杜奕瑾先生、黃育仁先生等競業禁止限制案
  • 2026年1月23日第11屆董事會第3次會議,解除本公司陳董事其華、蘇董事怡仁、杜獨立董事奕瑾、黃獨立董事育仁、葉獨立董事哲良等競業禁止限制案。
  • 2026年4月10日第11屆董事會第3次臨時會議,解除本公司葉獨立董事哲良競業禁止限制案。

與供應商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交叉持股
  • 按政府法規訂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認定關係人,於網頁公告關係人清單。
  • 依程序規定,中華電信與關係人交易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以上者,應將交易相關資料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並於金管會指定網站公告相關資訊。
控股股東 中華電信之主要控股股東為交通部,並無利害衝突的情事而致損害投資人的權益。
相關方、其關係、交易與未清餘額 以股東會年報中財報的關係人附註達成揭露需求。

相關文件

報告標題
 
  • 中華電信公司治理守則
  • 中華電信行為準則.pdf
  • 行為準則外部稽核證書.pdf
  • 中華電信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pdf
  • 中華電信誠信經營守則.pdf
  • 中華電信違反行為準則案件受理作業要點.pdf
  • 中華電信違反行為準則案件受理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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