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面
中華電信為強化供應商對反貪腐作為,訂定《中華電信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所有供應商簽署並遵守,確保供應商在業務往來中保持高標準的誠信和透明度。行為準則明定:
- 供應商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註)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 供應商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供應商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管理作為
- 供應商教育訓練:除定期舉辦實體供應商ESG教育訓練,2024年建立「中華電信供應商淨零永續學園」(https://www.chtti.cht.com.tw/greensupply/index.jsp),以線上學習方式對所有供應商全面進行反貪腐培訓,公開揭示及傳達中華電信反貪腐政策及加強供應商誠信經營政策的認識和遵守意識。
- 導入ISO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中華電信堅守貪腐零容忍原則,訂有《反貪腐反賄賂與反洗錢政策》,確立明確反貪腐及反賄賂準則,規範所有商業互動關係,對象包括:董事、全體員工、供應商等;並於2024年導入 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確保日常營運活動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藉由預防及監督機制,降低貪腐行為所導致之法律風險及罰款。
- 採購條款規範:所有投標廠商均須提供反貪腐承諾聲明,並承諾於參與採購案所有過程中遵守反貪腐承諾,列為必要的資格條件,若供應商違反反貪腐承諾,得取消廠商投、得標資格、沒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終止或解除契約、處以停權、請求購案採購金額百分之二十之懲罰性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註:利害關係人係指中華電信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所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員工、代理人、供應商、承包商或顧問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法人或自然人。
相關文件
報告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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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供應商行為準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