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
105年1月1日起,電信費收據改以「雲端發票」開立!
開立方式
依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105年1月1日起,客戶繳費後,本公司依規定時限開立「雲端發票」,發票資訊儲存於雲端系統。電子發票相關資訊將依客戶留存於本公司電子發票系統或電子帳單之e-mail,以單一附件「發票號碼.htm」通知客戶。
對獎方式
- 統一發票開獎後,本公司會主動對獎,並於開獎翌日起以e-mail、簡訊(行動)、紙本等方式寄送中獎通知,客戶收到本公司中獎通知,可直接持附有載具資訊之領獎收據至財政部指定兌領機構領獎,亦可持領獎收據之「載具條碼」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台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進行領獎。
- 已將發票歸戶至財政部共通性載具,並且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者,財政部主動對獎後,中獎獎金將自動匯入,節省兌領獎時間且免繳印花稅,客戶可多加利用。
營業人客戶申報營業稅方式
繳費後,請以電信費帳單上之10碼變動載具流水號碼(BBxxxxxxxx)人工填具「公用事業開立電子發票進項憑證明細表」或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媒體申報檔,申報營業稅。
發票號碼查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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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據改開立發票QA發佈日期: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