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公司今(10日)公布111年12月及全年度自結營收概況。111年度全年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2,167.4億元,年增3.0%;營業淨利為468.4億元,年增4.2%;稅前淨利為472.7億元,年增2.6%;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365.2億元,年增2.1%;累計每股盈餘為4.71元,年增2.1%。111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每股盈餘皆超越全年財測,表現亮眼;與全年財測達成率相較,營業收入達成率101.3%~101.9%,營業淨利達成率101.6%~105.1%,稅前淨利達成率100.9%~106.0%,每股盈餘達成率101.3%~107.1%。
董事長謝繼茂表示,在疫情干擾及經濟不確定性高的情況下,這份成果得來不易,謝謝全體員工支持組織轉型,在組織轉型促成體質轉型的基礎下,公司營運才能續創佳績,屢創近年新高,111年度營收及盈餘雙雙超越財測高標;行動與固網ARPU穩定攀升,帶動獲利向上,加上資通訊專案整體獲利率提升,以及指標性專案入帳,使111年成績超越目標,創下年度盈餘連續三年成長,且111年度盈餘攀4年新高的佳績。
中華電信111年12月合併自結營收達209.6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7.8%;營業淨利為35.7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8.8%,稅前淨利為35.0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27.7億元,EBITDA為68.6億元,減少4.2%,EPS為0.36元。
12月份核心業務部分,5G用戶數與整體090門號數持續增加,帶動行動服務營收成長,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6%,行動月租型ARPU年增5.0%,已連續21個月上揚。固網寬頻營收年增4.6%,表現穩定且亮眼,「速在必行」方案加速客戶升速,雙雙推升寬頻接取營收與數據網路營收,亦大幅衝高Wi-Fi裝置數與營收表現,寬頻ARPU年增2.1%,自110年度起已連續24個月年成長。資通訊營收部分,整合專標案與5G企業專網服務表現優異,營收年增率皆有雙位數成長。
截至12月底止,行動通信總客戶數達1,262.1萬戶,其中,090月租型客戶數與去年同期相比,已連續24個月成長;光世代寬頻用戶數為375.0萬戶,其中,高速用戶因防疫居家需求與「速在必行」方案吸引,300Mbps以上客戶達96.9萬戶;MOD客戶數則達204.9萬戶。
中華電信推動永續作為的成果豐碩,12月榮獲111年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獎」;入選台灣ESG低碳50成分股;也再度榮獲國際著名財經雜誌The Asset(財資)頒發2022年The Asset ESG Corporate Award最高榮譽玉璽獎Jade Award,不僅是台灣唯一獲獎的電信業者,也是台灣所有產業中唯一獲得及蟬聯最高榮譽獎項的企業,ESG作為獲國內外機構肯定。
中華電信秉持「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提供客戶最佳體驗,亦獲國際權威機構Opensignal頒發台灣行動網速與5G網速體驗之「下載網速」和「上傳網速」等4項冠軍,創造有感的高速5G服務;此外,更以兼具溫度與速度的智慧客服人機協作模式,獲頒2022年卓越客戶服務「最佳服務創新企業」、「最佳客服承攬企業」兩大獎,實踐最佳的客戶服務體驗。
111年12月自結合併損益
單位:億元
|
111年度 |
110年度 |
YoY% |
||||||
|
12月份 |
10-12 月份 |
1-12 月份 |
12月份 |
10-12 月份 |
1-12 月份 |
12月份 |
10-12 月份 |
1-12 月份 |
營業收入 |
209.6 |
595.0 |
2,167.4 |
227.3 |
598.9 |
2,104.8 |
-7.8 |
-0.7 |
3.0 |
營業成本與費用 |
174.9 |
486.3 |
1,700.0 |
187.0 |
484.2 |
1,651.8 |
-6.5 |
0.4 |
2.9 |
其他收益及費損(註1) |
1.0 |
1.0 |
1.0 |
-1.1 |
-3.7 |
-3.7 |
188.2 |
126.8 |
125.0 |
營業淨利 |
35.7 |
109.7 |
468.4 |
39.2 |
111.0 |
449.3 |
-8.8 |
-1.2 |
4.2 |
稅前淨利 |
35.0 |
108.8 |
472.7 |
39.2 |
111.7 |
460.6 |
-11.0 |
-2.7 |
2.6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 |
27.7 |
84.5 |
365.2 |
30.4 |
86.3 |
357.5 |
-9.1 |
-2.2 |
2.1 |
EBITDA |
68.6 |
208.5 |
862.7 |
71.6 |
208.5 |
833.3 |
-4.2 |
0.0 |
3.5 |
EPS(元) |
0.36 |
1.09 |
4.71 |
0.39 |
1.11 |
4.61 |
-9.1 |
-2.2 |
2.1 |
註1:「其他收益及費損」係依TIFRS規定,係性質屬業內但無法特別歸屬於特定功能別之收益及費損。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淨損益及減損損失。
註2:YOY變動百分比以千元為單位之數字計算;在外流通股數不變下,EPS成長率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成長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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