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15起受理信用良好、受疫情影響並持有中央部會紓困證明文件、有繳費困難的客戶,申請延期繳費措施,緩繳期間不斷話、不斷訊。
申請條件如下:
1.109年3月31日以前已開通之月租型有效用戶、信用良好
2.因疫情致繳費困難並取得中央部會(如經濟部、財政部..)核准之「疫情紓困證明文件」
3.109年3月(含)以前帳單無欠
4.同一證號下開放「一張帳單」申請緩繳
5.基於營運考量,相關申請資格及緩繳金額,本公司具有審核及准駁權利
註1: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學校、財團法人、外籍人士,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註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里長等核准之證明文件,不屬中央部會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