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公司今(12日)公布自結營收概況。2月份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179.5億元,營業成本及費用為141.7億元,營業淨利為37.7億元,稅前淨利為37.9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29.8億元,每股盈餘為0.38元。與第一季財測相較,營業收入、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每股盈餘達成率均符合預期。
因應107年1月1日起適用IFRS15公報,本公司選擇採用修正式追溯,並依公報規定揭露因適用本準則而於本期財務報表之影響數,使2月份合併營業收入減少1.1億元,營業成本及費用增加0.8億元,營業淨利減少1.9億元,稅前淨利減少1.9億元,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淨利減少1.4億元。
以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之基礎比較,2月份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180.6億元,與去年同期相較,增加1.6%;營業成本及費用為140.9億元,減少0.2%;營業淨利為39.6億元,增加8.9%;稅前淨利為39.8億元,增加7.5%;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31.2億元,受107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增影響,僅增加3.8%;每股盈餘為0.40元。
以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之基礎比較,2月份整體行動通訊營收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因行動銷貨收入較去年同期提升。4G及行動上網客戶持續成長,帶動2月份行動加值營收較去年同期成長,惟行動語音營收持續下滑,使整體行動服務營收仍較去年同期衰退。
以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之基礎比較,網際網路營收較去年同期微幅下降。寬頻接取營收下降。MOD營收持續成長。市內網路營收下滑。資通訊專案營收持平。
以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之基礎比較,2月份合併營業成本及費用較去年同期微幅減少0.2%。
截至2月底止,光世代寬頻用戶數達356.4萬戶,60Mbps以上的客戶數188.6萬戶,其中,100Mbps以上客戶亦達130.3萬戶。MOD客戶數達167.0萬戶。行動上網客戶持續成長,達840.4萬戶,帶動行動加值占行動服務營收比重達59.8%。
106年2月自結合併損益
單位:億元
|
107年2月 (適用 IFRS 15) |
107年2月 (IFRS 15之適用影響數) (註1) |
107年2月 (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
106年2月 (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
YoY % (適用IFRS 15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 |
|
(1) |
(2) |
(3)=(1)-(2) |
(4) |
[(3)-(4)]/(4) |
營業收入 |
179.5 |
-1.1 |
180.6 |
177.7 |
1.6 |
營業成本與費用 |
141.7 |
0.8 |
140.9 |
141.3 |
-0.2 |
其他收益及費損 (註2) |
-0.1 |
0.0 |
-0.1 |
-0.1 |
9.1 |
營業淨利 |
37.7 |
-1.9 |
39.6 |
36.3 |
8.9 |
稅前淨利 |
37.9 |
-1.9 |
39.8 |
37.0 |
7.5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 |
29.8 |
-1.4 |
31.2 |
30.1 |
3.8 |
EBITDA |
64.2 |
-1.9 |
66.1 |
63.2 |
4.8 |
EPS(元) |
0.38 |
-0.02 |
0.40 |
0.39 |
3.8 |
註1:「IFRS 15之適用影響數」係指因應107年1月1日適用IFRS 15公報,本公司選擇採用修正式追溯,故依IFRS 15公報C8段規定,本公司須揭露「本期每一財務報表單行項目因適用本準則相較於適用變動前有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及相關解釋時,因適用本準則而於本期每一財務報表單行項目之影響數」。
註2:「其他收益及費損」係依TIFRS規定,係性質屬業內但無法特別歸屬於特定功能別之收益及費損。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淨損益及減損損失。
註3:YOY變動百分比以千元為單位之數字計算;在外流通股數不變下,EPS成長率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成長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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