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依法提名勞工董事人選

中華電信依法提名勞工董事人選

本公司將於今(105)年6月份股東常會選舉第8屆董事,有關於勞工董事的推派,本公司前已函請 9個企業工會,請其依交通部訂定之「交通部與所屬事業機構派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規定,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但本公司9個企業工會未能於本公司受理第8屆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截止前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

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沈馥馥表示,公司係採行候選人提名制之股票上市公司,在9個企業工會未能即時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之情況下,交通部考量:如未於提名期間提出勞工董事人選,則將於本次股東常會喪失該席董事席次,為維護勞工董事代表席次以及公司員工權益,遂行文本公司,請公司指名適當人選1人暫時擔任勞工董事代表,以利交通部於股東常會先取得代表董事席次。

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沈馥馥進一步說明,公司接獲交通部的函示後,己指名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何旭輝暫時擔任勞工董事代表,俟股東常會後各企業工會順利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函報本公司時,公司將隨即陳報交通部,再由交通部依公司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改派工會推舉之人選擔任勞工董事,才能真正維護公司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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