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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
組成成員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暨策略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
董事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永續發展暨策略委員會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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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水義
董事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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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陽
執行業務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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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信一
非執行業務董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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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世宏
非執行業務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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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芬 *
獨立董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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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津 *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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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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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奕瑾 *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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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銘 *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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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鐘 *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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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 獨立董事/ ★ 委員會委員/ ※ 委員會召集人
審計委員會
中華電信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主要職責為審議或處理下列事項: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
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 企業併購法規範之併購事項。
十二、第一季至第三季財務報告。
十三、核定中華電信簽證會計師年度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事項。
十四、與中華電信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
十五、協商管理階層與中華電信簽證會計師間關於財務報告方面之意見分歧。
十六、與管理階層及中華電信簽證會計師討論中華電信其他財務資訊以及美國證券交易法要求之報告。
十七、其他中華電信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薪資報酬委員會
董事會於2005年11月決議設置薪酬委員會,原由五位董事組成,於2011年8月26日第6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變更名稱為薪資報酬委員會,改由三位董事組成,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永續發展暨策略委員會
中華電信於2003年10月21日第3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通過設置策略委員會,並於2023年8月9日第10屆董事會第7次會議通過將「策略委員會」更名為「永續發展暨策略委員會」,該委員會目前由九名董事組成,其中五名為獨立董事;本委員會旨在提升中華電信董事會效能,針對公司發展重要課題召開會議討論,會議結論必要時提報董事會議決。
前項所列之重要議題,包括但不限於:永續發展政策及管理方針訂定、中長期發展目標及策略、重大投資與併購、組織機構重大調整、經營執照取得或繳回、年度營運計畫及預算之編製修訂及資本額增減等。
風險管理委員會
中華電信於2023年8月9日第10屆董事會第7次會議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強化董事會職能及風險管理機制。本委員會由三至七位董事組成,過半數成員由本公司獨立董事擔任。其職權如下:
一、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
二、核定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導引資源分配;
三、確保風險管理機制能充分處理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並融合至日常營運作業流程中;
四、 核定風險控管的優先順序與風險等級;
五、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六、執行董事會之風險管理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