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會

更新日期:2024/01/31

董事會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置董事7至15人組織董事會,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且其中應有1/5專家代表。本公司董事會置董事長1人,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對內為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公司。董事會之職權包括但不限於:資本增減之擬定;公司組織規程之核定;國內外分支機構設立、變更或撤銷;年度營業預算決算之審定;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擬定;國內外借款金額、期限之核定;轉投資金額之核定;發行公司債之核定;人事、採購、會計及內控制度之核定;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訂定及修正;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之訂定及修正;經理人之任免;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本公司薦舉至轉投資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之核定,及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決議賦予之職權。

董事簡介

本公司自第5屆董事會起,於章程所定董事名額中,置獨立董事至少3人。董事選舉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因此董事會及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100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本公司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內,以書面向公司提出候選人名單;股東於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本公司第10屆董事會選任13名董事(含5名獨立董事),任期自111年5月27日至114年5月26日(詳 董事簡介)。

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第10屆董事會由13名董事組成,包括8名非獨立董事及5名獨立董事,其中女性董事3名,13名董事皆為中華民國國籍。本公司董事會整體已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決策等能力;董事會成員並具備產業經驗及專業能力:經營管理經驗10名、永續發展(ESG)經驗11名、資通訊經驗7名、金融科技經驗3名、稽核/風險管理經驗7名、商務與行銷經驗6名、影視音/文化創意經驗1名、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經驗3名、法務專業2名、會計/財務專業3名。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董事會出席率

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111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受評年度全體董事之董事會實際出席率是否達85%以上」,本公司已訂定中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將「各董事平均實際出席董事會情形達85%以上」列入評估項目。本公司112年共召開9次會議,各董事平均出席率達98%以上。(詳 董事會出席率

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結果

本公司於108年8月13日第9屆董事會第2次會議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112年已完成董事會成員績效評估自評、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 詳112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董事薪酬與永續績效連結性

中華電信董事均由董事會及持股達法定比例的股東提名,並經股東會選任;為促使董事績效與公司永續願景及短、中、長期策略目標相連結,評量其應有之核心能力、強化當責,並落實績效與薪酬連動、留任與吸引關鍵人才加入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依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將永續經營策略目標彈性納入董事薪酬核予之指標考量項目,與其變動薪酬發揮實質的連動效應,達到雙贏。

*董事酬金:請參閱2021年公司年報p.28-29

CEO薪酬指標

CEO薪酬與公司經營狀況呈正相關,並分為固定報酬及變動報酬,薪酬指標包含財務及綜合管理等指標,如下表所示:

財務指標 股東權益報酬率(ROE)、資產報酬率(ROA)
財務相關指標 營業額、EPS、企業規模的資產總額、業主權益
綜合管理指標 公司中長期經營方針、風險管理等ESG履行結果等。


索回機制

中華電信高階經理人之獎金及酬勞以現金發放為原則,為確保企業之永續及誠信經營,若有重大風險事件足以影響公司商譽,或重大內部管理失當事件,則按中華電信從業人員獎懲標準第12條規定,任何員工(含CEO)如因發生弊端,而受懲處時,原核定之獎勵應予徹銷,並依相關規定收回已領之獎金。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業於108年3月19日第8屆董事會第17次會議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現任公司治理主管於112年8月9日第10屆董事會第7次會議通過由夏安安協理專任。(詳公司治理主管及其職責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