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供應鏈
供應商反貪腐作為
更新日期:2023/12/27
政策面
中華電信為強化供應商對反貪腐作為,訂定中華電信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所有供應商於得標時簽名遵守。行為準則內明定。
供應商於執行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註1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藉以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供應商對政黨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法及公司內部相關作業程序,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供應商對於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
管理作為
- 教育訓練:中華電信定期對重要供應商安排ESG教育訓練,於公司治理面部分強調訂定反貪腐政策,公開揭示及傳達給所有員工。
- 二者稽核:中華電信每年安排重要供應商需接受ESG稽核,反貪腐政策及作為亦含蓋於稽核範圍內。
- 採購條款:若供應商違反反貪腐承諾,中華電信得取消廠商投、得標資格、沒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終止或解除契約、處以停權、請求本案採購金額百分之二十之懲罰性違約金及損害賠償。
供應商回饋機制
為確認供應商反貪腐政策實施情形及回饋本公司員工行為合規性,中華電信要求500萬以上交易應商必須至中華電信電子採購系統填寫問卷。2023年共發出631筆問卷,回收522份,回覆率83%。問卷面向如下:
調查項目 | 測量結果(滿分10分) |
---|---|
中華電信人員行為準則合規程度 | 9.96 |
供應商內部反貪腐與禁止賄賂宣導 | 9.96 |
供應商是否訂有相關反貪腐政策 | 9.86 |
供應商是否知悉中華電信風紀檢舉專線電話 | 9.24 |
供應商是否願意利用中華電信風紀檢舉專線電話舉報本公司員工不法行為 | 9.59 |
註1:利害關係人係指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所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員工、代理人、供應商、承包商或顧問及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法人或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