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1
【中獎名單】雙 11 節慶加碼抽獎活動 抽獎結果公告
  1. 活動期間:112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30 日 23:59 分止。
  2. 主辦單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主辦單位)
  3. 抽獎資格:活動期間申辦精采 5G 購機指定方案,即可參加抽獎。(訂單須於 112 年 11 月 30 日(含)前竣工,一門號限享本方案抽獎優惠乙次)
     業務 適用對象 適用方案

    行動

    新租、攜碼移入、符合續約條件或無租約之中華電信月租型

    ★申辦精采 5G 月繳 999 型(含) 以上且租期需 24 個月以上之購機方案客戶。
    *以上不包含異動項目
    主辦單位得依參加者訂單申請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辦理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中獎者部分資料隱碼)、得獎者中獎通知與獎項寄送作業,並得委託其他廠商協助辦理活動相關事宜。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參加者如不同意則無法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不得請求主辦單位補發獎項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有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其相關權利行使之詳細資訊,請詳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資蒐集告知聲明
  4. 抽獎獎項:
  5. 獎項 數量
    東北亞-不限航點-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
    共 3 名 (價值$50,000)
    雄獅旅遊 2000 元好禮即享券*8 張
    共 10 名 (價值$16,000)
    Hami Point 11,111 點
    共 15 名 (價值$11,111)
  6. 本活動中獎名單
  7. 參加本活動中獎者,請先下載領獎同意條款及領獎收據個人所得資料表,並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填寫掛號郵寄至指定單位,中獎者若逾期未領贈品或遭退件,請主動與客服聯繫,期間若中獎人不主動聯繫,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亦不提供其他賠償或補償。**中華民國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因申報各類所得之需,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中獎金額超過 NT$1,001元(含)者,須繳交身分證影本,超過 NT$20,000 元(含)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獎品市值 10%之獎品稅金始可領獎,獎品價值以本活動公告為準。
    東北亞-不限航點-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 (共 3 名)
    093****960 095****877 091****377
    雄獅旅遊 2,000 元好禮即享券*8 張 (共 10 名)
    093****789 093****654 091****678 092****307 096****985
    098****177 096****676 097****392 093****896 097****747
    Hami Point 11,111 點 (共 15 名)
    091****806 092****379 092****468 093****511 092****048
    091****043 090****157 097****523 095****995 091****742
    098****018 093****504 092****787 093****212 091****469
  8. 抽獎活動說明:本活動限居住在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臺灣地區之本國籍自然人(不含獨資、合夥、組織團體、機關(構)、法人、公司或其他具有商業/事業登記之工商行號)參加。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9. 本公司將以簡訊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應於收到通知兩週內完成填寫相關資料手續,包含提供領獎證明文件並完成中獎繳稅程序,將「領獎同意條書」、「領獎收據及個人所得申報資料表」及「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繳款收據正本以掛號寄回受託贈獎執行單位,如有逾期、未配合辦理領獎相關事宜或連絡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10. 112 年 12 月 12 日前完成抽獎,得奬者以電腦亂數抽出,本公司將以簡訊方式通知得奬者。寄送至申請人登錄之連絡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若客戶有設定拒絶廣告簡訊導致無法收到簡訊,建議先洽客服專線 0800-080-123 代為處理,否則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得獎者應於收到通知後兩週完成領獎手續,包含提供領獎證明文件,如有逾期、未配合辦理領獎相關事宜或連絡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因申報機會中獎所得之需,中獎金額(市價)超過 1,000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 20,000 元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繳交獎品市值 10%之獎品稅金,方可領獎,獎品價值以本活動公告為準。若未滿 18 歲之得奬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年度報稅時將計入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所得。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12. 得獎者郵寄回資料,經核對身分資料無誤後方可領獎。倘得獎者提供的資料與申辦業務之基本資料不符,或提供之聯絡方式有誤以致無法聯絡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3. 獎項說明
    • 「東北亞-不限航點-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獎項說明 (為第三方平台提供):
      • 東北亞雙人來回機票將透過東南旅行社提供等值旅遊券。
      • 旅遊券僅可兌換華航/長榮/星宇經濟艙來回機票,如機票價超過旅遊券面值, 需另補價差。
      • 旅遊券兌換有效期間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逾期即失效,得獎者不得因此向本公司、東南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與補償。
      • 得獎者應與東南旅行社指定專員提前聯繫完成報名訂位,並於報名時主動告知持有本旅遊券,兌換時請使用正本,恕不接受影本,完成報名並於支付款項時一併提出方可使用,逾期或事後補券者皆為無效,將不予承認。
      • 本旅遊券為有價證券限一次使用兌換完畢。實際機票價格依東南旅行社之網路公告為準,實際機票價格超過本旅遊券時需由得獎者補足差額,若實際機票價格低於本旅遊券之價額部分視同放棄,得獎者不得請求退還現金。
      • 得獎者兌換時,東南旅行社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分不在此限。
      • 本旅遊劵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本旅遊券為無記名式,認券不記名,如事後因個人因素遺失、被竊、損毀或滅失之情事,得獎者同意本公司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請妥善保存此券,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 此為特殊專案不得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訂位狀況等相關說明請於營業時間與旅遊券上之指定專員聯絡。
      • 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本公司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負任何責任。
      • 旅遊券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艙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他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指引,得獎者同意本公司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 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上之條款為主。
    • 「雄獅旅遊 2000 元好禮即享券」獎項說明(為第三方平台提供):
      • 使用本券請至「雄獅旅遊企業專區」購買旅遊商品。企業專區連結:https://b2e.liontravel.com/login,企業識別碼欄位輸入:F27470
      • 若您尚未加入雄獅旅遊會員,請於以下連結註冊:https://b2e.liontravel.com/member/registerterm,企業識別碼為:F27470,員工編號為:手機號碼。完成後請至「雄獅旅遊企業專區」,購買旅遊商品。
      • 若您已是雄獅旅遊會員,請於以下連結綁定帳號:https://b2e.liontravel.com/member/bindLionMember ,企業識別碼為:F27470,員工編號為:手機號碼。完成後請至「雄獅旅遊企業專區」,購買旅遊商品。
      • 本券適用國內外團體、訂房、自由行商品,並可全額抵用,惟抵用總額不得超過產品總額(舉例:若您訂購 4,000 元的飯店一晚,您可使用 2,000 元的即享券 2 張,但不可使用 5000 元的即享券進行折抵)。
      • 本券不可使用商品:「雄獅旅行社」產品:國內外機票商品、國內外票券商品、辦理護照、簽證等費用、領隊導遊小費、自費行程、取消費、租車,及部份促銷或優惠商
      • 「旅天下旅行社」產品:雄獅旅遊網站內之行程,如 LOGO、內文、產品名稱為「旅天下旅行社」的產品,無法使用本券折抵,亦不可享其企業優惠。
      • 本券若於「雄獅旅遊企業專區」無法順利兌換/使用,請先洽詢雄獅旅遊客服單位 (電話:02-8793-9671)。
      • 本券請於「雄獅旅遊企業專區」使用。如需兌換即享券,請於使用票券編號空格內,輸入即享券序號及面額。而後成立訂單並支付尾款,方完成本次訂購。
      • 本券為電子憑證,限定使用網路下單。序號具唯一性,不可重複使用。折抵後該序號視同已兌換,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亦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不再補發。
      • 若訂單取消,將依合約或各產品相關取消規則辦理,若有相關取消費用將依規則另行收取,而本次所使用的即享券將返還給您。
      • 本券之抵用金額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補足差額部份之金額不在此限。
      •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雄獅旅行社之相關公告辦理,雄獅旅行社保留最終解釋及決定權利。
      •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請於票券上顯示之效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 「Hami Point 11,111 點」獎項說明:
      • Hami Point 點數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抽獎,得獎者須於收到中獎通知後,於 112 年 12 月 20 日前填寫「領獎同意條款」、「領獎收據及個人所得申報資料」,並附上身分證影本回傳本公司。得獎者郵寄回資料,經核對身分資料無誤後方可領獎;逾期或未回傳者均視為放棄領獎權利。倘得獎者提供的資料與申辦業務之基本資料不符,或提供之聯絡方式有誤以致無法聯絡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經本公司核對無誤後將點數自動匯入申辦人之身分證號內,客戶需先申請中華電信會員並進行證號綁定後,方可使用點數。本活動受 Hami Point 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有關 Hami Point 點數使用、設定、查詢及網站會員等相關問題,請上 Hami Point 官網查詢或洽 0800-080-123 客服專線。
      • Hami Point 1 點等於 1 元,可至 Hami 生活小舖、Hami 市集、中華電信實體/網路門市…等合作通路折抵消費金額。
      • 更多兌點辦法詳見 Hami Point 網站。本活動贈點使用期限至 113 年 2 月 29 日,逾期點數失效,活動所贈送之點數如有機制調整將依網站公告比例調整轉換。
  14. 隱私權聲明: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基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台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參加者可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補充、更正及刪除等。
  15. 相關優惠之活動辦法及限制條件,請詳見中華電信網路門市、銷售門市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提供之相關公告與說明,方案內容依現場優惠同意書為準,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頁公布,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以本公司解釋為準,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