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預付卡」
擁抱親子心距離、培養孩子數位素養

「觀光卡」
多元化產品選擇,滿足您在台旅行期間上網與通話需求!

費率說明

資費項目 費率
語音費率
(元/秒)
網內 0.05
網外 0.1
巿話 0.1
簡訊費率(元/則) 1
數據費率(元/KB) 0.001

貼心叮嚀
網路門市年終感恩專案 首次儲值客戶抽CITY CAFE虛擬提貨卡$35

  1. 活動期間 : 2024/10/1-2024/12/31。
  2. 活動內容 : 5G及4G一般型預付卡門號於活動期間首次於網路門市儲值任一方案之客戶皆可抽獎,每月抽出1000名可獲獎
  3. 參加資格 : 5G及4G一般型預付卡未曾於網路門市儲值之門號,限一門一次。
  4. 活動公告:抽將於當月活動結束後,每次月進行資格審查及抽獎,次月20日公告中獎名單及以簡訊寄送獲獎1000名序號。
  5.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限5G及4G一般型預付卡門號,未曾於於網路門市儲值方案之客戶,限一門一次。其他儲值通路如門市、超商、儲值碼、主帳購買等皆不適用。
    (2) 參加本活動之門號若於本活動中獎名單正式公告前,有提前解約、退租、訂單銷退、攜碼移出、攜碼取消、或變更合約等情形時,參加者不得參加抽獎及中獎。
    (3) 儲值訂單限以系統成功完成儲值時間為準,如個人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技術上問題,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4) 中奬者以電腦亂數抽出,主辦單位將以簡訊通知寄送至預付卡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中獎資訊以簡訊發送CITY CAFE虛擬提貨卡($35)商品兌換網址及兌換密碼,序號兌換完成即使用,序號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贈品不得折價、折現或轉換。
    (5) 本活動之抽獎、中獎或兌獎記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交易及抽獎紀錄,若參加人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本公司將公告排除其參與活動及兌領資格。
    (6) 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中,商品說明於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政府法令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獲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7) 隱私權聲明: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基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台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參加者可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補充、更正及刪除等。
    (8) 本公司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如有異動,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主。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9)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10)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預付(如意)卡門號產品說明

    【預付(如意)卡門號】

    • 每門預付(如意)卡門號自申裝日起180天內有效,基本內含通信費(俗稱主帳戶)經續儲值,門號使用期限將自儲值日起重新起算180天且儲值上限為5,000元,未使用之主帳戶餘額加上儲值金後累計達5,000元以上,將無法儲值。
    • 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Internet APN使用;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本服務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簡訊特碼、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等,撥接成功之通信費皆不列入免費通信費扣抵範圍,且須另依其服務收費標準計收。
    • 本公司贈送之各類免費或優惠通信金額(即各類語音通話費且含未用盡上網量轉換之通信費)皆無法扣抵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本類型上網方案費用僅可由客戶儲值通信費/金額(俗稱主帳戶)扣抵。
    • 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 門號自啟用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即可永久保留門號,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1)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2)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包括本公司免費贈送之各類通信費及上網量,如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簡訊則數、優惠上網量及其他加值服務…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 申請預付(如意)卡方式:請本人持相關證件(如下說明)至中華電信全區營業窗口及特約服務中心辦理。
      (1)成年人(18歲以上)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
      第二證件正本: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如IC健保卡、護照、駕照。
      (提供之第二證件與第一證件不同)
      (2)未成年人(7歲-17歲)
      除(1)述及證件外,需法定代理人持雙證件協同辦理,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到場者,須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並由受託人攜帶同意書、雙證件及印章至門市辦理;如欲申請親子卡,持前述雙證件外,另需加持戶口名簿正本
      (3)外籍人士(含觀光客)
      第一證件正本:護照、效期內之外僑居留證。
      第二證件正本: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如臺灣移民署發行之入境證(入台證)、在台簽證、居留證、國際學生證、申請人本國之有照片的官方證件(社會安全卡、身分證、駕照等)。

      如委託代辦人,請攜帶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雙證件及印章。

    【計日型、計時型上網】

    • 5G計日服務於效期內,可享國內瀏覽網際網路60GB;4G計日服務於效期內,依方案包裝可享國內瀏覽網際網路GB量或吃到飽量上網,若非吃到飽方案,上網超量時,分別依方案包裝將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5G 10Mbps或4G 5Mbps至服務效期屆滿,且不另計上網費。
    • 僅限國內使用,各計日服務之使用期限屆滿前(約23或39小時)與屆滿,均再傳送簡訊通知客戶。4/5G計日服務(非吃到飽量類型)另提供上網量低於300MB與用罄時,加發簡訊通知客戶。4G計時型服務無提供使用期限屆滿前通知。
    • 5G計日服務之使用效期30天,即為「連續720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0小時,客戶可隨時再次購買本服務; 4G計日服務之使用效期30*N天(N=1、2、3、4、5、6),即為「連續720*N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0*N小時;4G計時型服務之「連續1小時」,指自本服務開通後起算連續1小時;「連續24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24小時內使用;「連續72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72小時內使用;「連續120小時」,指自本特別業務開通後起算連續120小時內使用。
    • 正使用4G計日服務之門號,於服務效期間不得再加購其他各類行動上網計日/計量型方案,惟於計日服務若有內含之優惠上網量用罄時,可加購計時型方案,以恢復原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惟計日服務之剩餘效期將不延長。正使用5G計日服務之門號,可續儲值其他5G各類行動上網計日/計量型服務;若續儲值計日服務,則計日服務之剩餘上網量及效期將累加;若續儲值計量服務,則計日/計量型服務效期將重疊/各自運行,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計日上網量,接續抵扣計量上網量,再抵扣計日超量後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Mbps。
    • 4G計時型方案與計量型方案不互斥,當預付卡門號同時具備時,將以4G計時型方案優先使用,且計量服務之剩餘效期將不延長。

    【計量型上網】

    • 5G計量60GB型與5G計日型服務不互斥,可相互續儲值,且計日/計量型服務效期將重疊(各自運行),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計日服務上網量,接續抵扣計量服務上網量,再抵扣計日服務超量後行動上網速率設定值至最高10Mbps;其他3/4G計量方案與各型計日型上網方案互斥。
    • 僅限國內使用,各種類之上網量低於80MB、30MB(含)與用罄及服務有效期限屆滿前1天與屆滿時,皆發簡訊通知客戶。
    • 各方案之上網量抵扣順序為先抵扣內含上網量,接續抵扣優惠上網量;逾期未用罄之內含上網量,由本公司主動轉換為通信費,未用罄上網量及購價皆以MB為單位,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轉換之通信費將優先於基本通信費(俗稱主帳戶)前抵扣使用;優惠上網量逾期未用罄將歸零。
    • 本方案之有效期限為申請服務開通後起算,至上網用量未使用完畢之依申租類型提供連續30天(共720小時) 、31天(共744小時) 、60天(共1,440小時)、120天(共2,880小時)或180天(共4,320小時),客戶若於有效期限屆滿或上網量用畢前再購買本方案,則有效期限將由最後一次購買日依申租類型重新起算30、31、60、120或180天,並由系統主動累積國內上網量。

    【其他注意事項】

    • 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Internet APN使用。
    • 行動上網提供always on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之現象
    • 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
    • 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 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簡訊特碼、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等,撥接成功之通信費皆不列入免費通信費扣抵範圍,且須另依其服務收費標準計收
    • 本服務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由於行動通信品質會受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等因素影響,如目前無5G網路,將轉為4G或3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且依本資費收費標準計收
    • 為確保於租用4G/5G預付卡期間享有完整之通信服務,請務必使用合規之4G/5G終端;若客戶非使用正確之終端,本公司將無法確保客戶享有完整之服務。
    • 若使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有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之情事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得對使用者之不當行為所致之損失提出法律追訴之權利。
    • 預付卡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網內優惠通話費贈送:(1)經查進行不當轉售商業行為;(2) 於效期內若撥打網內門號超過100門;(3)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 「預付(如意)卡」門號自啟用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即可永久保留門號,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
      註:
      • 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
      • 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包括本公司免費贈送之通信費及上網量,如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簡訊則數、優惠上網量及其他加值服務…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 門號逾期回收6個月內,未提出餘額處理之申請,本公司得自逾期第7個月起,每月酌收餘額3%保管費,直至餘額抵扣完畢為止。
    • 電信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發行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 統一編號:96979933,負責人名稱:簡志誠,免費服務:手機直撥928,或撥0800-080-928。
      為符合「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自中華民國96年4月1日起,有關中華電信所發行之話卡表彰金額,委由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一年,自97年7月6日起係由臺灣銀行提供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銀行如有更換,屆時將另行公告,並自該日起由更換後之履約保證銀行履行保證責任。
       
親子預付卡產品說明

  1. 每門親子預付卡門號自申裝日起180天內有效,基本內含通信費(俗稱主帳戶)經續儲值,門號使用期限將自儲值日起重新起算180天且儲值上限為5,000元,未使用之主帳戶餘額加上儲值金後累計達5,000元以上,將無法儲值。
  2. 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emome APN或Internet APN使用。
  3. 親子預付卡內含優惠上網量1.5GB、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300元,優惠贈送則依方案效期自申裝日起31天內有效,逾期未用完優惠上網量、網內語音通話費歸零。
  4. 親子預付卡暨專屬續購方案之優惠上網量低於80MB、30MB與用盡,優惠上網量/輕速吃到飽型有效期限屆滿前1天/23小時與屆滿時,皆發簡訊通知客戶,用盡或(及)效期屆滿,均由系統主動中斷,且將無法使用上網(含MMS收/發)服務;若需再使用上網服務,可再儲值「親子預付卡專屬續購方案」或「4G預付卡計量型上網方案」。續儲各類上網方案皆為單次租用型服務,購買後不能退租。
  5. 親子預付卡之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依方案效期自申裝日起31/30天內有效,並於撥打網內語音電話時,優先抵扣,逾期未使用完之通話費歸零,於期限內優惠已用完者,其後網內語音通話依原費率計收並扣抵基本通信費(主帳戶)。
  6. 親子預付卡專屬續購方案如下:
    (1) 以HoHo服務設定每月定期儲值,享親子預付卡專屬優惠價99元,內含優惠上網量1.5GB、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300元,效期31天。
    (➠設定HoHo每月定期儲值)
    (2) 單次儲值輕量型,享優惠價99元,內含優惠上網量1.5GB,效期30天(即為「連續720小時」)。(➠線上儲值)
    (3) 以上續儲方案若於優惠上網量有效期限屆滿或用畢前再購買本方案,則有效期限將由最後一次購買日依申租類型重新起算有效天數,並由系統主動累積優惠上網量,逾期未用完優惠上網量歸零。
    (4) 單次儲值輕速吃到飽型,享優惠價399元,內含網速上限5Mbps之上網吃到飽,效期30天(即為連續720小時),使用期限屆滿時,將由系統發送簡訊通知,並且100%主動為客戶切斷數據連線。
  7. 親子預付卡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網內優惠通話費贈送:(1)經查進行不當轉售商業行為。(2)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8. 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
  9. 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
  10. 「預付卡」門號自啟用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即可永久保留門號,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
  11. 註:

    (1)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

    (2)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包括本公司免費贈送之通信費及上網量,如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簡訊則數、優惠上網量及其他加值服務…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3)門號逾期回收6個月內,未提出餘額處理之申請,本公司得自逾期第7個月起,每月酌收固定保管費,直至逾期餘額抵扣完畢為止。

  12. 申請親子卡,除持請本人雙證件(如下說明)外,並須加持戶口名簿正本。
    (1)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
    (2)第二證件正本: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如IC健保卡、護照、駕照。
    (提供之第二證件與第一證件須不同)
    (3)持用人資格限定7-17足歲之兒童或青少年,以申請人及持用人雙方之戶口名簿等足以證明親子關係之證明文件,門市審查通過後始能辦理親子預付卡,並享有親子卡包裝優惠。
    如委託代辦人,請攜帶申請人及代辦人雙方雙證件及印章。
觀光卡產品說明

  1. 每門觀光預付服務門號卡(短天期,以下說明皆簡稱觀光預付卡),自開通成功起依內含之服務不同,而有不同之門號效期,於觀光預付卡有效期限內儲值,仍不會展延門號暨服務之效期,且儲值金累計達5000元以上,將無法再儲值;計日觀光預付卡服務(含5G熱點分享量)及金額,自開通成功立即生效,並以簡訊通知,有效期限依服務類型分別於開通成功次日起算3、5、7、10、15及30天內有效;計量觀光預付卡優惠服務及金額,自開通成功立即生效,並以簡訊通知,有效期限於門號開通成功次日起計算16天內有效。
  2. 觀光預付卡之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Internet APN使用。
  3. 計日觀光預付卡之有效期限計算方式分別為:「3日」/「5日」/「7日」/「10日」/「15日」/「30日」指自本卡開通成功後,次日凌晨0:00起連續72/120/168/240/360/720小時。
  4. 計日觀光預付卡開通成功後不得再加購/儲值其他各類行動上網計日/計量/計時型方案於計日觀光預付卡中;計量觀光預付卡於開通成功後,不得再加購/儲值其他各類行動上網計日型方案於計量觀光預付卡中。
  5. 各類觀光預付卡開通成功後將無法異動、取消、將內含之觀光預付卡服務及贈送金額轉讓或折換現金,且觀光預付卡有效期限截止時,未用盡之優惠(贈送)服務及金額將歸零。
  6. 觀光預付卡有效期限屆滿時,倘門號內尚有於有效期限內儲值而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主帳戶),可至本公司服務中心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
  7. 通信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
  8. 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受訊方有否實際送達,由對方網路決定。
  9. 觀光預付卡之基本內含餘額(主帳戶)餘額低於60元或有效期在15天以內,每天第一通發話前會告知餘額及有效期(但不會影響電話之接通)
  10. 「預付服務門號卡」即觀光預付卡,於門號開通成功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仍無法永久保留門號,且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觀光預付卡有效期限屆滿時,倘門號內尚有於有效期限內儲值而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主帳戶),可至本公司服務中心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 註:
    (1) 於有效期限內儲值而未使用完之基本內含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
    (2) 於有效期限內儲值之贈送餘額或其他優惠項目(包括本公司贈送免費/優惠之通信費及行動上網量,如語音通話費及優惠行動上網量…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3) 超過門號有效期限6個月後,本公司得就未提出餘額處理申請之餘額酌收保管費,直至餘額抵扣完畢為止。

    申請方式

    • 至本公司各地營業窗口及特約服務中心申辦
    • 申請人的雙證件(本國人國民身分證/護照及第二證件)資訊:
      • 第二證件如下所列,擇一即可:臺灣移民署發行之入境證 (入台證)、簽證、觀光證、居留證、國際學生證。若以上證件皆無,則持申請人本國之有照片的官方證件(社會安全卡、身份證、駕照等)
      • 暫不開放未年滿18歲的申請人,請隨同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親至櫃檯出示雙方的雙證件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