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3
【中獎名單】「精采雙11」指定行動加值年約抽獎活動(雙重加碼優惠)獲獎名單
  1. 活動期間:112年10月16日起至11月30日止。
  2. 活動獎項:
    獎項 獲獎資格
    Hami Point 1,111點 (11名) 申請指定行動加值服務付費年約方案
    行動上網流量券100GB (11名) 申請指定行動加值服務付費年約方案
    行動上網流量券10GB (111名) 申請指定行動加值服務付費年約方案
  3. 獲獎名單:
    獲獎名單
    詳如附件
  4. 得獎須知:
    1. 「Hami Point 1,111點」獎項說明:
      1. 本公司於112年12月12日前完成抽獎,並派專人聯絡通知後續領獎事宜。得奬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一周內(112年12月20日)完成領獎手續,包含提供領獎證明文件並完成中獎繳稅程序,如有逾期、未配合辦理領獎相關事宜或連絡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公司將於本活動回覆期限(112年12月20日)後於112年12月31日前發送Hami Point贈點序號。
      2. 本活動贈點序號兌換期限僅限領點兌換一次,序號兌換期限至113年6月30日,請盡早領用,完成兌換之點數有效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 ,序號兌換之點數需先歸戶後方得使用,請盡早歸戶與使用。贈點序號為不記名,一經兌換後,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敬請妥善保存,若不慎遺失或超過兌換期限,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兌換等價現金。點數領取及兌換方式: 1.請至Hami Point官網點選「我的(會員功能)」→「序號兌點」輸入序號領點下載Hami Pay App 至「序號兌點」輸入序號領點。 
      3. Hami Point贈點兌換序號,客戶需先申請中華電信會員方可領取(歸戶)及使用Hami Point。Hami Point 1點等於1元,可透過Hami Pay APP至Hami Go活動專區兌換當季推薦商品/實用票券,Hami Go活動專區之推薦兌品屬限時優惠,皆有其兌換期限,敬請把握優惠進行兌換。有關Hami Point 點數使用、設定、查詢及會員等相關問題,請上Hami Point官網查詢或洽客服專線0800-080-123。
    2. 「行動上網流量券100GB及10GB」獎項說明:
      1. 本公司於112年12月12日前抽獎並於112年12月31日前發送行動上網流量券兌換序號。
      2. 「行動上網流量券100GB」係指每名獲獎客戶可享5GB勁爽加量包流量券序號20組、「行動上網流量券10GB」係指每名獲獎客戶可享2GB勁爽加量包流量券序號5組。每組序號僅可兌換一次,需於113年12月31日前兌換完畢,逾期視同放棄。若有未兌換之流量券序號將無法累計、延期、補發、退費或折換現金。
      3. 勁爽加量包流量券序號限中華電信4G/5G月租型門號(不含:原3G平行移轉限定方案之客戶),登入中華電信官方網站或中華電信APP兌換,亦可轉贈予其他中華電信月租型門號客戶使用(預付卡客戶及原3G平行移轉限定方案之客戶不適用);兌換過後勁爽加量包流量券序號即失效,兌換之上網量可使用到次一計費週期結束。兌換之上網量係提供客戶於國內透過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本公司各項加值服務及網際網路,若使用國際漫遊上網,通信費需另依國際漫遊費率計收。勁爽加量包專區請詳:https://www.cht.com.tw/home/consumer/mobservice/basic/803
    3. 中華民國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因申報各類所得之需,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中獎金額超過NT$1,000元(含)者,須繳交身分證影本,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者,將由主(協)辦單位代扣10%機會中獎稅金後,始可領獎,獎品價值以本活動公告為準。
    4. 參加者須自行負擔因參加本活動所發生之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郵資及可能之稅賦。
    5. 本活動之兌獎權利、得獎資格及(或)所有獎品不負責後續維修、保固之責任、亦不得要求指定顏色、型號、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且無需事前通知或公布。
    6. 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另得獎者需於2024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0元(含)以上者,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累計NT$1,000元(含)以上者而未滿20歲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年度報稅時將計入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所得)。
    7.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之抽獎、中獎或兌獎記錄均以本公司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公司有權檢視各項交易及抽獎紀錄,若參加人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涉及不正當得利及非法行為,本公司將公告排除其參與活動及兌領資格。
    9. 隱私權聲明: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基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台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參加者可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補充、更正及刪除等。
    10. 本公司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如有異動,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主。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11. 主辦單位對於此獎項或使用此獎項時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傷害、個人意外或死亡概不負責。
    12.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