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介紹
本公司發行多種類型的行動預付卡通訊服務,可根據您的上網量或通信費使用需求申購,申購後可於線上或門市儲值,特別適合想要自主管理通訊費、不想綁約、想有多樣方案選擇的您。
當您申請預付卡後,可獲得一張含上網量或通信費(視申請的方案而異)的SIM卡,根據需求隨時調整儲值方案,完成申請即可使用。
【注意事項】
-
預付卡行動上網限本國境內使用,限Internet APN使用。
-
行動上網提供always on連網服務,在此國際技術標準下,即使行動裝置之行動數據功能關閉,仍會有微量上網量扣抵之現象。
-
行動上網服務通信費以「KB」計費,不足1KB以1KB計算(1MB=1024KB,1GB=1024MB);語音通話費以「秒」計費,未滿一秒以一秒計收,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第二位。
-
簡訊服務以接收端完成收訊之筆數計收。國際簡訊以每則5元計收,惟因電信網路環境複雜因素,送往國際其他電信業者部份,以送達對方網路簡訊中心主機即進行扣款,有否實際送達受訊方,由對方網路決定。
-
撥打語音類加值服務、簡訊特碼、特殊撥號、電話投票、大量播放等,撥接成功之通信費皆無法使用方案贈送的優惠通信費作為扣抵,且須另依其服務收費標準計收。
-
本服務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本公司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本公司行動加值網路服務。由於行動通信品質會受地形/氣候/建物遮蔽/使用人數/地點等因素影響,如目前無5G網路,將轉為4G網路繼續提供服務,且依本資費收費標準計收。
-
為確保於租用4G/5G預付卡期間享有完整之通信服務,請務必使用合規之4G/5G終端;若客戶非使用正確之終端,本公司將無法確保客戶享有完整之服務。
-
若使用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有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之情事者,本公司得逕行暫停通信及終止服務契約,並得對使用者之不當行為所致之損失提出法律追訴之權利。
-
預付卡客戶若涉及以下行為時,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網內優惠通信費的贈送:
(1)經查進行不當轉售商業行為;
(2) 於效期內若撥打網內門號超過100門;
(3)其他涉及不當或違法之行為經相關主管機關通知者。
-
預付卡門號自啟用後,持續在有效期限內儲值,即可繼續保留門號,若未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儲值,門號將於使用期限截止日後自動失效,倘門號內尚有未使用完之通信費餘額(不含贈送的通信費及上網量轉換之通信費),可申請移轉至客戶名下或指定之任一中華電信行動門號下繼續使用。
註:
• 通信費餘額限移轉至中華電信名下之正常使用中門號。
• 本公司贈送之通信費、上網量及贈送的網內優惠語音通話費、簡訊則數及其他加值服務等皆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 電信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發行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 統一編號:96979933,負責人名稱:簡志誠,免費服務:手機直撥928,或撥0800-080-928。
為符合「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自中華民國96年4月1日起,有關中華電信所發行之話卡表彰金額,委由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一年,自97年7月6日起係由臺灣銀行提供履約保證,履約保證銀行如有更換,屆時將另行公告,並自該日起由更換後之履約保證銀行履行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