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活動公告】「精采優惠 與禮相遇」加碼抽獎活動
- 活動期間:自中華民國(下同)113年11月15日起至114年1月15日23:59分止。
- 主辦單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主辦單位)
- 抽獎資格:活動期間申辦精采5G購機/贈點指定方案(約期24個月以上),即可參加抽獎。(申請單須於114年1月22日(含)前竣工,一門號限享本方案抽獎優惠乙次)
業務 適用對象 適用方案 行動 新租、攜碼移入、符合續約條件或無租約之中華電信月租型行動門號 申辦精采5G月繳999型(含)以上且租期需24個月以上之購機/贈點(含輕鬆點+專案)方案客戶。
*以上皆不包含異動 - 獎項內容:
獎項 1 ezfly 10,000元旅遊劵優惠碼*3組
(價值$30,000,共5名)2 ezfly 10,000元旅遊劵優惠碼 (價值$10,000,共6名)
3 家樂福3,000元電子好禮即享券*2張
(價值$6,000,共8名)4 Hami Point 1,000點
(價值$1,000,共10名) - 抽獎說明:主辦單位得依參加者訂單申請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辦理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中獎者部分資料隱碼)、得獎者中獎通知與獎項寄送作業,並得委託智慧時尚股份有限公司廠商協助辦理活動相關事宜。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參加者如不同意則無法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不得請求主辦單位補發獎項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有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其相關權利行使之詳細資訊,請詳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資蒐集告知聲明。
- 得獎須知:
- 本活動限居住在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臺灣地區之本國籍自然人(不含獨資、合夥、組織團體、機關(構)、法人、公司或其他具有商業/事業登記之工商行號)參加。本公司及關係企業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抽獎活動。
- 本公司將以簡訊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應於收到通知兩週內完成填寫相關資料手續,包含提供領獎證明文件並完成中獎繳稅程序,將「領獎同意條款」、「領獎收據及個人所得申報資料表」及「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繳款收據正本以掛號寄回受託贈獎執行單位,如有逾期、未配合辦理領獎相關事宜或連絡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 114年2月14日前完成抽獎,得奬者以電腦亂數抽出,本公司將以簡訊方式通知得奬者。寄送至得獎者登錄之連絡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若得獎者有設定拒絶廣告簡訊導致無法收到簡訊,建議先洽客服專線0800-080-123(中華電信市話、行動直撥123)代為處理,否則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得獎者應於收到簡訊通知後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領獎手續,包含提供領獎證明文件,如有逾期、未配合辦理領獎相關事宜或連絡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順利聯繫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亦不替補。
- 依中華民國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因申報機會中獎所得之需,中獎金額(市價)超過1,000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20,000元以上者,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方可領獎,獎品價值以本活動公告為準。若未滿18歲之得奬者,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年度報稅時將計入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所得。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
- 得獎者郵寄回資料,經核對身分資料無誤後方可領獎。倘得獎者提供的資料與申辦業務之基本資料不符,或提供之聯絡方式有誤以致無法聯絡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 「ezfly 萬元旅遊劵」獎項說明:(此獎項為第三方平台以簡訊方式提供電子兌換序號)
- 兌換方式:本優惠碼需以人工訂票方式預約行程並成功開票或確認完成訂房、訂票,方可使用。使用本優惠碼請於出發日前30天,請致電ezfly易飛網 (04)2296-7788分機608詹彩旻小姐。
- 本優惠碼因訂票方式,若預定品項為國內外機票或其他旅遊行程等預定品項,則另需支付人工訂票手續費,詳細費用請洽ezfly專人。
- 旅客如因個人因素取消訂房或更改住宿日期,應負擔飯店取消之手續費用,詳細費用請洽ezfly專人。
- 本優惠碼ezfly易飛網全品項都可使用,優惠碼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請一次抵用完畢,不可重複使用。
- 本優惠碼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
- 本(一次性)優惠碼僅限符合本公司特定企業客戶指定資格之人專屬使用,不得零售、轉售或轉讓,並應依本優惠碼所載方式兌換。
-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 「家樂福好禮即享劵」獎項說明:(此獎項為第三方平台以簡訊方式提供電子兌換序號)
- 本券可於全台家樂福各分店量販賣場、便利購使用(不含美食街、商店街、線上購物)。
- 結帳前請出示本券,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
- 本券無法使用於購買家樂福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運送費用等)、代收/代售業務(如悠遊卡、icash儲值)、遞延性商品(如儲值禮物卡、購買商品提貨券等)、健康捐商品(香菸等),或其他家樂福公告之指定商品。
- 本券不得兌換現金,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
-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 「Hami Point 1000點」獎項說明:
- Hami Point點數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抽獎,得獎者須於收到中獎通知後,於114年2月27日前填寫「領獎收據及個人所得申報資料表」,並附上身分證影本回傳本公司。得獎者郵寄回資料,經核對身分資料無誤後方可領獎;逾期或未回傳者均視為放棄領獎權利。倘得獎者提供的資料與申辦業務之基本資料不符,或提供之聯絡方式有誤以致無法聯絡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經本公司核對無誤後將點數自動匯入行動門號租用人證號或公司統編下,客戶需先申請中華電信會員並進行證號綁定後,方可使用點數。本活動受Hami Point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
- 有關Hami Point 點數使用、設定、查詢及網站會員等相關問題,可透過Hami Pay APP至Hami Go活動專區(網址:https://hamipoint.cht.com.tw/hamigo)兌換當季推薦宅配商品或電子票券,Hami Go活動專區之推薦兌品屬限時優惠,皆有其兌換期限,敬請把握優惠進行兌換。有關Hami Point 點數使用、設定、查詢及會員等相關問題,請上Hami Point官網查詢或洽客服專線0800-080-123(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
- Hami Point 1點等於新臺幣1元,可至Hami生活小舖、好買市集、中華電信實體/網路門市…等合作通路折抵消費金額。
- 更多累兌點辦法詳見Hami Point網站(網址:https://hamipoint.cht.com.tw/)。本活動贈點使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逾期點數失效,活動所贈送之點數如有機制調整將依網站公告比例調整轉換。
- 隱私權聲明:本公司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基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台灣。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參加者可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補充、更正及刪除等。
- 相關優惠之活動辦法及限制條件,請詳見中華電信網路門市、銷售門市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提供之相關公告與說明,方案內容依現場優惠同意書為準,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頁公布,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以本公司解釋為準,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