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8
【中獎公告】《大賽看中華 精采頂呱呱》活動抽獎結果公告

《大賽看中華 精采頂呱呱》活動抽獎結果公告

參加資格與活動說明:

  1. 於活動期間內(即:115/06/01~115/07/20止)新申租/攜碼/續約精采5G購機、贈點或單門號方案,租期24個月以上,且月繳999元(含)以上資費之客戶(限個人戶)。
  2. 申請單須於活動期間內竣工完成,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者(包括但不限於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等),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3. 本活動自115/06/01至115/07/20止,於活動登錄網站開放【登錄抽機票】登錄作業,其名額資訊為1獎: 星宇航空台灣-亞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1組)、2獎: 星宇航空台灣-港/澳(擇一)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1組)。

中獎名單:

  1. 中獎公告:中獎名單於活動公告,並將同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2. 中獎名單:
    獎項 姓名 門號 正取備取
    星宇航空:台灣-亞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 張O晴 0988***205 正取
    星宇航空:台灣-港/澳(擇一)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 趙O玲 0921***126 正取
    星宇航空:台灣-亞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 王O鈴 0965***772 備取
    星宇航空:台灣-港/澳(擇一)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 葉O岑 0975***561 備取
  3. 中獎者需依簡訊內容指定方式,於回覆期限內完成相關領獎程序。如中獎者未於115/08/10以前(以郵戳為憑)以書面或至指定網站提供【領獎須知】、【中獎收據憑證暨個人所得申報表】、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開立機票用)等領獎所需資料,未通過資料審核、或不同意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未依規自行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並檢附匯款證明單者,皆視為放棄中獎資格,中華電信不提供任何補償,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張。本獎項以「機票兌換憑證」提供,預訂於115/8/18以限時掛號方式寄出。獎項遞補方式:如原中獎者因故放棄獎項,由抽獎時原電腦亂數隨機產生之遞補的後補名單為準遞補。

注意事項:

  1. 於115/06/01至115/07/20成功申請「精采5G購機、贈點或單門號方案指定方案」,而未完成【登錄抽機票】者,恕無法補登錄參加。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機會中獎獎項市值超過20,000元(含)以上者,本國中獎人須填妥個人所得收據憑證,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繳交10%之獎品稅金(即1獎NT$13,200、2獎NT$6,000),方可領獎;外籍人士(含大陸人士)不論機會中獎獎品市值,皆須填妥個人所得收據憑證,附上護照正反面影本,並繳交20%之獎品稅金(即1獎NT$26,400、2獎NT$12,000),方可領獎。註:外籍人士(含大陸人士)若在台居留達183天以上須檢附在台居留證,則視為本國中獎人操作之。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3. 中獎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轉賣或折換現金,亦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請求任何調整事項,如有違反或放棄領獎資格,將喪失活動參與資格。
  4. 中獎者於領獎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參加或中獎資格,獎項將一併取消,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
  5.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聯繫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後續中獎兌領通知。若因中獎者申請拒收企業簡訊服務或關機等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漫遊、未開機、封鎖發訊號碼等),以致無法收到中獎簡訊,中華電信恕不負責。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6.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相符,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7.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中華電信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亦無須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中華電信受有損害,中華電信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8. 經查中獎者資料有造假、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情況,視同喪失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除須返還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或獎品發放後發生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亦不發給任何證明、賠償或補償。
  9.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現有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電信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中華電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為任何主張。
  10.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中華電信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
  11.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執行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執行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12.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中華電信所有,中華電信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13. 本活動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4. 星宇航空:台灣-亞洲不限航點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台灣-港/澳(擇一) 經濟艙單點來回 雙人機票獎項使用方式及規範:
    • 以機票兌換憑證方式提供,兌換憑證之開票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止,且機票航行(起飛)期限為2027年6月30日止,禁運日期(如機票兌換憑證背面標示)期間無法使用機票兌換憑證。機票兌換憑證須載明中獎人(本人)中文姓名及護照英文姓名供機票開立使用,且不得更改(同行人資料則於實際兌換機票時提供即可)。
    • 憑證至星宇航空形象門市(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開立機票。機票兌換憑證之詳細規範依機票兌換憑證上之說明及星宇航空公告之規範(包括但不限於票價產品說明及運送條款)為準,兌換航點以開票當日星宇航空實際營運航班為準,逾期未兌換則該憑證失其效力,得獎者不得以此向星宇航空主張任何權利。機票兌換憑證僅得兌換機票,不包含燃油附加費、機場稅、保險、規費及其他須額外付費之服務費(例如行李超額費),上述費用須由中獎者自付,服務費以外之費用以開票當日之金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