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中獎名單】神龍發功禮熊讚「功夫熊貓4」抽獎結果公告(第一梯)
歡迎您參與網路門市『神龍發功·禮熊讚』春遊享樂送萬金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為保障您的權益,在參加本活動前,請先詳細閱讀本活動注意事項所有內容,當您開始進行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後,即表示您完全明白、同意及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的內容。
  1. 活動期間:113年3月12日起至113年4月8日23:59分止。
  2. 主辦單位:中華電信 網路門市
  3. 活動說明:活動期間於網路門市申請指定方案(訂單須於指定期間內竣工,若遇該訂單申請狀態為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等皆不符合資格),即可參加抽獎
  4. 抽獎獎項:
      獎項 數量
      【功夫熊貓4】電影票*2張

      每週25名,活動期間共100名

  5. 抽獎資格:
    活動期間於網路門市申請行動月租、寬頻全方案、MOD、新申請/儲值預付卡、加值服務、國際漫遊、Hami Video指定年約方案(影視雙享包、好康三部曲、新好康成雙、寬頻加值優惠方案),且不含透過專人聯絡方式申請,須指定時間內竣工方符合抽獎資格。
  6. 中獎名單《第一梯》:
    【功夫熊貓4】雙人電影票 共25名
    D13315552153 D13316566720 D13312468510 D13313505681 D13315553706
    C13313502302 D13313500548 D13316558214 C13316566988 D13315534881
    C13313501990 D13313491889 D13313505427 D13312487811 D13317578560
    C13315538406 D13314524283 D13316566287 D13313496511 C13314530083
    C13317591676 D13314525728 C13313502748 C13315534518 C13315544958
  7. 中獎公告:活動期間辦理週週抽共4梯次(資格條件如下表),申請越多項服務,中獎機會越大,各梯次訂單重新計算,不累計至後續梯次。中獎不代表符合領獎資格,若於贈獎期間遇該訂單申請狀態為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未生效等皆不符合資格,視為該中獎者放棄中獎權利,獎項名額不遞補。中獎公告將分4梯次於在中華電信網路門市「最新消息」專區公布。
    梯次 中獎公告 訂單申請期間 各項訂單竣工期限
    (不含國際漫遊)
    國際漫遊生效日
    1 4/09前 3/12~3/17 3/24(含)前 3/17 23:59前
    2 4/12前 3/18~3/24 3/31(含)前 3/24 23:59前
    3 4/19前 3/25~3/31 4/07(含)前 3/31 23:59前
    4 4/30前 4/01~4/08 4/14(含)前 4/08 23:59前
    *每梯訂單重新計算,不累計,申請越多中獎機會越大,舉例:3/12、3/13兩天皆儲值預付卡300元,享兩次抽獎資格;3/20完成Hami書城申請,享一次抽獎資格,抽獎資格不累計至3/26~4/1
  8. 抽獎及領獎說明:
    (1) 中獎者以該業務實際申租人為準。
    (2) 主辦單位將以電腦系統亂數隨機抽出得獎者,並將於4/5前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參加者申請訂單時填寫之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若參加者有設定拒絶廣告簡訊導致無法收到簡訊,建議先洽客服0800-080-123 (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代為處理,若因此導致贈品無法寄達者,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9. 贈品兌換及使用說明:
    (1) 原訂「第一梯」電影票將以EZ訂電子序號贈送,因EZ訂系統維修,將調整為贈送「威秀全省影廳交換券(紙本)」,使用效期至113年底。請中獎者依中獎簡訊內的通知,於4/15前回傳中獎者資訊至指定email信箱,本活動協辦單位將於收到資料之兩個工作日內,以限掛寄出票券。
    (2)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10. 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得獎者需於2024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得獎者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年度累計機會中獎得獎價值NT$1,001元(含)以上者,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累計NT$1,001元(含)以上而未成年之中獎人,視同父母或監護人中獎,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領獎,並請附上得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年度報稅時將計入父母或監護人個人所得)。
  11. 本活動中獎人聯繫(網路門市訂單對應之聯絡方式)及贈品寄送事宜委由協辦單位《智慧時尚股份有限公司》處理。
  12. 主辦單位得依參加者於網路門市訂單申請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辦理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中獎者部分資料隱碼)、得獎者中獎通知與獎項寄送作業,並得委託其他廠商協助辦理活動相關事宜。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參加者如不同意則無法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參加者不得請求主辦單位補發獎項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有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其相關權利行使之詳細資訊,請詳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資蒐集告知聲明
  13. 注意事項:
  • 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貼心叮嚀、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主辦單位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 本活動所有參加者之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主辦單位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主辦單位之紀錄為準。中(得)獎者/獲贈者於領取獎項或贈品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抽獎/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即領取時仍繼續租用本活動指定方案且未辦理退貨/退租)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抽獎或中獎或參加資格,獎項/贈品將一併取消,主辦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或贈品。 
  •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惡意電腦攻擊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或影響他人中獎權益之方式,或經查核有不符合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獲贈資格。若因而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失,參加者亦負賠償之責任。
  • 本活動參加者/得獎者請自行確認所登錄之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不實、不全、錯誤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通知中獎者或成功寄送獎項/贈品時,視為喪失中獎/獲贈資格,恕不補發本活動獎項/贈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 
  • 本活動之獎項/贈品以主辦單位所規劃之實物為準,市價以實際購買價為主,並有權以等值商品替代,恕無法由中獎者/獲贈者指定規格(含款式及顏色)、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或獎項,或請求任何調整事項。本活動獎品由第三人製作,主辦單位不提供獎品保固證明或購買憑證,且亦不負保固或維修責任,獎品之品質承諾、保固及售後服務由獎品製造商或代理商負責提供。 
  • 本活動獎項/贈品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金門、澎湖、馬祖地區,前述以外地區恕不郵寄獎項/贈品。如中(得)獎者/獲贈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應於期限內提供有效寄送地址後,逾期仍未提供者,視同放棄中(得)獎/獲贈資格,恕不補發本活動獎項/贈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商品所有權將回歸主辦單位。寄送獎品過程如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 抽獎日期、中獎名單、各項公告日期、獎項/贈品寄送日期及通知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抽獎、公告、寄送或通知時,主辦單位將於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
  • 本活動指定方案之詳細內容及資訊,以中華電信網路門市及門市公告為準。參加者申請本活動指定方案,其相關權利義務悉依中華電信各該業務之營業規章與服務契約辦理。
  • 主辦單位與本活動獎項/贈品之製造商/提供商並無合夥、代理、保證人等關係,如參加者對於本活動獎項/贈品之製造商就該商品有爭議時,均由該製造商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本活動獎項/贈品之規格、材質及使用方式等,皆以該商品製造商之官方公告資料為準,詳情請參閱該製造商商官方網站。
  • 主辦單位保留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項/贈品(包括更換等值商品)以及本活動截止日期之權利,並保有最終解釋權。其他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中華電信,客服專線:0800-080-123 (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