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規畫正式進入「遺囑時代」
Hami 書城.2026/08/09

AI時代一天讀5分鐘,萬本書刊隨選隨看!最高贈250元超商禮券


手足特留分、大老婆條款翻修


文、攝影●鄭郁萌

一週之內,台灣的財富傳承規則出現兩項重大變化。

七月二十八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兩天後,行政院通過俗稱「大老婆條款」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重新分配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親屬時的遺產稅責任。

兩項修法進度不同:前者完成三讀,將在總統公布日起六個月後施行;後者仍須送立法院審議。台灣財富傳承的兩端正同時翻修,它們改的是每個家庭都可能遇到的兩件事:財產最後給誰、以及拿到財產後,稅由誰繳。

對一般家庭,牽動的是一生累積的財產;對企業主,恐改變公司控制權。

兄弟姊妹特留分自一九三○年寫入《民法》後,近百年未曾調整,當時大家族成員共同生活、撫養關係緊密。但近年家庭規模縮小,單身、無子女家庭增加,許多人的畢生積蓄因法律強制保留的「手足特留分」,不得不分給數十年未曾聯絡、甚至反目成仇的兄弟姊妹。

電影製片裴祥泉纏訟十年的遺產官司正是一例。他生前預立代筆遺囑,明確寫下「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希望將財產留給製作人邱瓈寬等事業夥伴與員工。但身後卻出現兩條官司:裴祥泉的胞妹主張遺囑無效、邱瓈寬等人另案主張裴祥泉手足應喪失繼承權,結果遺囑有效、但是手足未喪失繼承權,仍可以依舊法主張特留分。

手足特留分刪除!
但沒寫遺囑仍照分


這次修法後,關鍵將變成過世者是否留下有效遺囑。若沒留下有效遺囑,且無配偶、子女、父母,遺產仍會依法由兄弟姊妹繼承。

譬如一名未婚、無子女、父母及祖父母均已過世者,留下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遺產,唯一法定繼承人是多年未聯絡的弟弟,但他想把財產全部留給長期陪伴、照顧自己的好友。如果沒有遺囑,弟弟仍可取得遺產全額,好友一毛錢也分不到;如果立有效遺囑將財產留給朋友,好友可取得遺產,弟弟再也無法主張特留分。

這項變化放到家族企業,更不只是誰多拿、誰少拿的問題。公司股權一旦分散給未參與經營的手足,可能影響董事席次與控制權。修法後,企業主可透過遺囑,把股權集中留給真正接班者,降低手足特留分打亂接班安排的風險。

然而,這也代表遺囑正確的重要性提高。若企業主只留下口頭交代、或遺囑形式錯誤被認定無效,將更容易掀起遺產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