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又違規?領導人這樣根治
Hami 書城.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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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奇心代替預設立場,更能引導下屬行為




員工違規時,主管常直覺想懲處。但要根治問題,應探究事情原委、重視行為意圖、留意重複模式、察覺初期徵兆、修正違規原因。透過這些步驟,組織才能徹底杜絕違規再犯。

插圖/卡爾文.斯普拉格(Calvin Sprague)

工作中有人違反規定時,領導人的本能反應就是迅速採取行動。企業該怎麼反應,似乎顯而易見:懲罰違規員工,然後繼續前進。但事情很少這麼簡單。

牛津大學薩伊德商學院(University of Oxford’s SaïdBusiness School)組織研究副教授麥可.吉爾(Michael J.Gill)在一篇新論文中,回顧並彙整了過去40年間超過250項研究,結果發現員工違反規定的原因大不相同。有些人違規是為了個人利益;有些人則是為了幫助顧客或同事。有時則是環境促使員工越界。

道德與法遵倡議(The Ethics & Compliance Initiative)的「2023年全球商業道德大調查」(2023 Global Business Ethics Survey)指出,全球65%員工表示曾在工作中目睹不當行為,高於2020年的60%。在美國,逾半數工作者表示曾目睹違規行為。先前幾次調查的比例都遠低於這些數字,顯示問題正在日益惡化。

吉爾開始研究這個主題,是因為他一再從企業那裡聽到同一個問題:為什麼這種事會不斷發生?他的研究把不當行為分為4個類型:自利型(self-interested),也就是為了幫助自己;利社會型(prosocial),也就是為了幫助他人;受扭曲型(corrupted),也就是受到壓力驅使;以及感召型(edified),也就是受正義之名所鼓舞。多數組織都用同一種方式處理所有類型,但這種做法會有問題,因為違反規定可能也會帶來好處。例如,員工為了安撫不滿的顧客,可能會加速處理一筆訂單,即使公司政策並未這樣規定。

領導人在懲罰違規員工前,應先提出兩個關鍵問題:這個行為是建設性,還是破壞性?這是受到個人選擇驅使,還是情境驅使?吉爾說:「若你的第一步是懲罰他,你或許會解決眼前的問題,卻也錯過了真正的原因。長期下來,這可能會傷害公司。更好的做法,應該是少一點下意識反應,多一點好奇心。」他建議採取以下幾項最佳實務,來解決工作中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