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住院改法院判 社區醫療難撐病患
Hami 書城.202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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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新制上路「院外急症者」仍陷困境


經歷三年半籌備,《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法官保留」新制,在今年八月正式上路。然而,許多專家擔心,相關社區支持資源還沒到位,不只影響病人與家屬,也恐成為社區安全隱憂。

撰文‧馬揚異

「那陣子他的症狀特別嚴重,已經兩度衝上頂樓(要跳下去)了。最後是警察叫來雲梯,把他送去醫院。上警車時,他的手是被銬住的⋯⋯。」回想起三年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兒子這段經歷,康復之友聯盟理事長游慧昕還是忍不住哽咽。

游慧昕的兒子,是全台超過十三萬名列冊的精神疾病患者之一。對這十三萬個家庭而言,病患每一次急性發作,都像是一場噩夢。而這場噩夢,隨著一項新法上路,恐怕讓家屬們更加難熬。

今年八月開始,《精神衛生法》第五十九條有關「強制住院法官保留」的新制上路。

在過去法規下,精神疾病嚴重病人一旦有自傷、傷人之虞,經醫師診斷有需要,可進行全日住院治療;若病人拒絕,醫院可先啟動最長七天的「緊急安置」,並由所在縣市衛生局召開以專科醫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的審查會,決定是否要讓病患「強制住院」。

過去由七專家評估風險
如今醫法病僅各一代表合議


新制將這項審查會的任務,轉移到全國各法院身上。未來假如嚴重病人拒絕全日住院、但醫師仍認為有必要,須向法院聲請強制住院,由一名法官、一名專科醫師、一名病權代表組成合議庭審議,裁定是否同意讓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過去五年來,台灣每年有四百至五百件強制住院審查案件,當中約九成五的案件審查會都會同意。然而,隨著新法上路,不少專家均擔心,未來的強制住院案件將會減少。

司法精神專科醫師李俊宏指出,過去審查會是由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工師、病權代表、法律專家等七名代表組成,當中前五名都是精神醫療資深專業人員,能夠憑藉過去臨床經驗,判斷病患風險是否有強制住院必要。

新法中,三人合議庭只有一名專科醫師,若過程中無法將病情影響與潛在風險有效轉譯給法官與病權代表,強制住院的准駁,勢必將面臨更大的不確定性。

儘管未來新制的運作狀況如何有待觀察,但必須正視的是,一旦強制住院聲請被駁回,還在急性期、復發風險高的嚴重病人,就必須回到社區。

然而目前家屬們最擔心的是,即使《精神衛生法》已修法逾三年,但目前社區針對急性期病人的支持資源,仍嚴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