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一天讀5分鐘,萬本書刊隨選隨看!最高贈250元超商禮券
引發討論多時的手足「特留分」,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刪除後,頂客族要保住財產的最重要關鍵,還是要立遺囑。
文.顏瓊真
立法院在今(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部分條文,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將自總統公布六個月後施行,也就是2027年2月以後,兄弟姊妹「特留分」就從民法消失了。
預立遺囑非常重要
立法此次三讀通過,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這是民法有關繼承編的大修法,其連動的是「遺產分配」,而即便兄弟姊妹「特留分」遭刪除,其「應繼分」仍存在,因此,頂客族若想保住另一半的遺產不被手足來瓜分,重點仍在「寫遺囑」。
毅誠地政士事務所所長江漢聲談到,自從法務部在今年六月提出修法預告,此一議題就受到大多數人關切,直到修法三讀通過,有關手足爭產的「特留分」,才有了明確定案。
不過,很多人還是不太了解,此一修法,跟「你」有啥關係?很多人都是「碰到」了,才「千金難買早知道」。
江漢聲表示,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一般來說,夫妻若育有下一代,當一方(假設老公)過世後,生存方(老婆)就會依法與第一順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此時,應繼分就是「均分」。
不過,現今有很多夫妻是寧可養毛小孩,也不養小孩的「頂客族」,膝下無子,看似生活自由、自在,但一遇到繼承問題時,很多遺產繼承的「拉力」會讓人傻眼及發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