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補助與委託 社福採購契約亂象多
Hami 書城.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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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五年增百億 官民應強化協商、訂定價標準


社福預算年年增加,採購經費五年增加百億,標案卻亂象叢生,社福團體怨聲載道,工程會揪出十二項缺失,建議訂出定價標準、強化協商機制,讓官民合作更順暢。

撰文‧林良昇

今年四月,監察院針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直指衛福部長期未訂定政府機關社福採購的相關作業程序,導致社福採購多年來存在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弊病叢生。糾正案一出,也讓社福採購沉痾已久的不合理規定浮出檯面。

過去五年社福涵蓋範圍大幅擴增,預算支出也逐年攀升。從二○二一年的五千六百億元;提高到二五年的八千三百億元,成長近五成。

社福支出中,除了中央付費的補助案外,還有一大部分,是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的服務,這些委辦項目,依法透過公開採購案來進行。


▲政府推動社福政策,多透過標案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但標案內容未盡合理。圖為伊甸基金會承接政府委辦的社福服務。伊甸基金會提供

社福採購規模逐年成長
經費編列不足成常態


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與長照、日照、兒少、托育、身障等有關的社福採購,二一年有近三千件, 決標金額近一七○ 億元;二五年,提升到近四千件、二六一億元,短短五年金額成長五成四。

然而,規模超過兩百億元的社福採購,卻是建立在壓榨社福團體的基礎上。工程會於去年八月做出一份專案稽核報告,指出社福採購從前置到驗收各階段,共有十二項缺失。其中,「經費不足」及「不合理條款」,是兩大關鍵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