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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5G登錄抽說明
  1. 參加資格與活動說明:
    1. 於活動期間內(即:115/01/02至115/02/01止)新申租/攜碼/續約精采5G購機、贈點或單門號方案,租期24個月以上,且月繳999元(含)以上資費之客戶。
    2. 申請單須於活動期間內竣工完成,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者(包括但不限於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等),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3. 本活動自即日起至115/02/01止,於活動登錄網站開放【WBC經典賽東京巨蛋門票】登錄作業,其名額資訊為115/03/05澳洲VS中華17組、115/03/06日本VS中華16組、115/03/07捷克VS中華17組、115/03/08中華VS韓國17組,四天賽事共67組(一組兩張)。
  2. 中獎公告:將於115/02/06以前抽出【WBC經典賽東京巨蛋門票】中獎名單,且於活動官網公告,並將同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中獎者須於115/02/24以前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稅)至其登錄參加活動時指定之門市領取票券。中華電信客服將同步以電話錄音方式與中獎者確認是否領取票券,若中獎者告知無法領取票券將依序遞補候補者,候補中獎者亦須於115/2/24以前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稅)至其登錄參加活動時指定之門市領取票券。如逾期未領取,視為自動放棄領獎資格。中華電信得視賽程調整活動辦法,請依本活動官網公告為準。本活動採電腦隨機抽獎,恕無法指定場次,座位隨機恕不挑選,如中獎者未能依抽中之場次參加,恕不提供任何補償,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張。賽程最終決定權屬WBC經典賽主辦單位,中獎者不得因此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張。
  3. 於115/01/02至115/02/01申辦「精采5G購機、贈點或單門號方案」,而未完成登錄抽【WBC經典賽東京巨蛋門票】者,未來若有其他活動,恕無法補登錄參加。
  4. 中獎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轉賣或折換現金,亦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請求任何調整事項,如有違反或放棄領獎資格,將喪失下次活動參與資格。
  5. 中獎者於領獎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參加或中獎資格,獎項將一併取消,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
  6.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聯繫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後續中獎兌領通知。若因中獎者申請拒收企業簡訊服務或關機等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漫遊、未開機、封鎖發訊號碼等),以致無法收到中獎簡訊,中華電信恕不負責。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7.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相符,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8. 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者,依法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須依法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0.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中華電信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亦無須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中華電信受有損害,中華電信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11. 經查中獎者資料有造假、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情況,視同喪失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除須返還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或獎品發放後發生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亦不發給任何證明、賠償或補償。
  12.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現有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電信或WBC經典賽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中華電信或WBC經典賽主辦單位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為任何主張。
  13.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中華電信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
  14.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執行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執行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15.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中華電信所有,中華電信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16.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HiNet光世代登錄抽說明
  1. 參加資格:
    1. 115/01/02至115/02/01期間新申請/升速/滿約續約HiNet光世代非固定制指定方案(速在必行、MOD家速、速在有禮,適用指定方案及時間以中華電信公告為準)之客戶。
    2. 申請單須於活動期間內竣工完成,竣工後將寄發簡訊通知並提供活動序號(每個活動序號僅限登錄一次),客戶需自行完成線上登錄,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者(包括但不限於已取消、鑑賞中等),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3. 本活動自即日起至115/01/31止,於活動登錄網站開放【WBC經典賽東京巨蛋門票】登錄作業,其門票數量為115/03/05澳洲VS中華8組、115/03/06日本VS中華9組、115/03/07捷克VS中華8組、115/03/08中華VS韓國8組,四天賽事共33組(一組兩張)。
  2. 中獎公告:將於115/02/06以前抽出【WBC經典賽東京巨蛋門票】中獎名單,且於活動官網公告,並將同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中獎者須依簡訊指定期限內回覆參加意願,如逾期未回覆,視為自動放棄領獎資格,屆時將依候補名單通知候補者。中獎者須於115/02/24前持簡訊通知及身分證至指定門市(登錄時可選填)填寫中獎領據及領取票券。如中獎者未能依抽中之場次及日期參加、或逾期未領取票券,恕不提供任何補償,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張。活動詳情請依本活動官網公告為準。
  3. 於115/01/02至115/02/01新申請/升速/滿約續約HiNet光世代非固定制指定方案竣工,而未完成登錄抽【東京巨蛋門票】者,未來若有其他活動,恕無法補登錄參加。
  4. 中獎者不得要求轉換、轉讓、轉賣或折換現金,亦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請求任何調整事項,如有違反或放棄領獎資格,將喪失下次活動參與資格。
  5. 中獎者於領獎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參加或中獎資格,獎項將一併取消,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
  6.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聯繫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後續中獎兌領通知。若因中獎者申請拒收企業簡訊服務或關機等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漫遊、未開機、封鎖發訊號碼等),以致無法收到中獎簡訊,中華電信恕不負責。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7.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相符,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8. 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者,依法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須依法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0.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中華電信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亦無須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中華電信受有損害,中華電信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11. 經查中獎者資料有造假、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情況,視同喪失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除須返還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或獎品發放後發生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亦不發給任何證明、賠償或補償。
  12.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現有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電信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中華電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為任何主張。
  13.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中華電信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
  14.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執行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執行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15.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中華電信所有,中華電信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16.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