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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禮總動員 獨家旅行好禮登錄抽 豪禮總動員 獨家旅行好禮登錄抽

1.活動名稱

【 精采新競界 大賽看中華 】申辦指定方案登錄抽活動

2.活動登錄期間

115/8/25 起至115/10/20 23:59止,共分二階段登錄:第一階段115/8/25起至115/9/10 23:59止;第二階段115/8/25起至115/10/20 23:59止。

3.適用通路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各地服務據點(含特約服務中心)、中華電信網路門市、線上客服。

4.活動說明

客戶於115/8/17~115/10/8申辦中華電信以下方案(本活動適用指定方案以中華電信公告為準),竣工完成後將以簡訊方式寄送活動登錄序號,客戶應於第一階段115/9/10 23:59前,及第二階段115/10/20 23:59前至活動網頁完成登錄,即可參加【精采新競界 大賽看中華】申辦指定方案登錄抽抽獎活動。

5.抽獎獎項

第一階段:臺灣-名古屋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10組(市值:新臺幣36,000元/組,以下簡稱機票) ;第二階段臺灣-名古屋經濟艙雙人來回機票10組(市值:新臺幣91,200元/組) 、Hami Point 100萬點(市值:新臺幣100萬元),名額如下表

6.適用對象及條件

(1) 本活動限於115/8/17~115/10/8期間申請任一行動、寬頻及MOD指定方案竣工完成者。

  • 行動:申辦行動購機/贈點/通信999以上且綁約24個月以上以及精采5G加值約999以上指定方案(本活動適用指定方案以中華電信公告為準)且完成服務竣工之客戶,於指定活動期間內完成抽獎登錄程序,即具備本活動之「全通路申辦登錄抽」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包括但不限於已註銷、鑑賞中等),或未完成登錄者,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 寬頻:新申請/升速HiNet光世代 速在必行/速在有禮/MOD家速方案(限個人戶),並於活動期間內竣工完成且完成登錄,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包括但不限於已註銷、鑑賞中等),或未完成登錄者,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 MOD:為HiNet光世代且新申請MOD(限個人戶)綁約12個月(含)以上,並於活動期間內竣工完成且完成登錄,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申請單狀態為未竣工(包括但不限於已註銷、鑑賞中等),或未完成登錄者,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2) 成功申請行動/寬頻/MOD指定方案並竣工完成,即可依其申請之行動/寬頻/MOD,各獲得一次登錄抽獎資格。

範例1:參加者於活動期間,申請「精采5G」搭配購機月繳999元(含)以上」方案(24個月),及新申請/升速HiNet光世代「速在必行月繳 1,199元(24個月),2筆申請聯單皆竣工且均至指定網站登錄資料者 ,則客戶可享行動、寬頻各一次抽獎機會,依此類推。
範例2: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新申請HiNet光世代及新申請MOD服務,並參加MOD家速方案,申請聯單竣工且至指定網站登錄資料者,則客戶可享寬頻、MOD各一次抽獎機會,依此類推。

(3) 參加者須確保其申辦之指定服務方案,於抽獎進行時及中獎、領獎時皆是有效狀態(並未辦理退租或終止服務),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若於任一時間點經中華電信查證已退租、終止服務、或有逾期未繳款紀錄,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抽獎及領獎權益,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

(4)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公告或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或相符,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5) 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7.抽獎方式

中華電信將以電腦系統亂數隨機抽出中獎者,抽獎名單採計115/8/17~115/10/8申辦且成功竣工之申請單,並於指定活動登錄期間內完成抽獎登錄程序,於第一階段115/9/10以前登錄活動者,若於115/9/17公告未獲中獎者,第二階段無須再次登錄,即可參與第二次抽獎,惟活動期間每筆申請單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亦即第一階段抽中機票之中獎者,即不能參加第二階段機票抽獎以及Hami Point抽獎。

8.中獎公告

本活動將於第一階段115/9/17抽出第一階段的機票中獎名單以及第二階段115/10/30第二階段機票及Hami Point中獎名單且於中華電信網路門市「最新消息」專區公告。中華電信將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中獎者活動登錄頁時填寫之中獎通知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中華電信行動門號客戶若有設定拒絶企業或廣告簡訊導致無法收到簡訊,建議先洽客服0800-080-123 (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代為處理,若因此導致贈品無法寄達者,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項不遞補。

9.領獎程序與期限

中獎者需依簡訊內容,完成相關領獎程序,如中獎者未於第一階段115/9/29(以郵戳為憑)以及第二階段115/11/16以前(以郵戳為憑)回覆【領獎須知】、【中獎收據憑證暨個人所得申報表】、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領獎所需資料,或不同意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原獎項由本公司另行處理,且不得追溯及要求轉讓或折換獎金、其他獎品。

10.中獎所得申報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1.獎品寄送/發放

機票兌換證明將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中獎者於「中獎收據憑證暨活動中獎者個人所得申報表」中所填寫之地址,中獎者須自行確認是否完整且正確填寫,一旦完成填寫不得變更,若地址有誤致無法寄達,或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無法聯絡中獎者,或郵寄被退回者,視為中獎者放棄領獎,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寄、補發及補償。中華電信保留變更之權利。Hami Point點數於中獎名單公布後21天內匯入中獎者證號下。獎項詳情與注意事項:

(1) 第一階段臺灣-名古屋雙人來回機票共10組:市值總額新臺幣36,000元,依法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 臺灣-名古屋經濟艙來回機票*2張
  • 提供雄獅旅行社機票兌換憑證,中獎者須自行持憑證正本(影本無效)向雄獅旅行社專案服務人員兌換,可抵換價值新台幣36,000元(指定航程:星宇航空經濟艙/臺灣-名古屋雙人來回機票),並請於機票之適用出發與開票日期內辦理機票兌獎手續及作業,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不得向中華電信及雄獅旅行社請求任何權利。本憑證指定抵換機票之詳細使用規則及票價內容,請參考雄獅旅行社網站公告。
  • 機票憑證兌換期限為115年9月15日至115年12月31日(含)前止。出發適用日期自115年9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前止。
  • 收到機票憑證後,最遲應於預定出發日前20個工作日,聯繫專案服務人員,並協助確認兌獎內容、完成報名手續及告知使用本憑證,以利預訂之相關作業進行。兌獎手續完成後視同已使用,無法做取消;請依雄獅旅行社服務人員書面或口頭告知期間內交付本憑證正本及護照影本,寄回專案人員之地址,始得進行機票開票作業或其他旅遊商品的報名作業,機票憑證一經確認並提示使用後,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挪期或退換。若雄獅旅行社未於指定收受日內收到本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自行支付。
  • 機票憑證專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活動,係為無償贈與活動獎項,限乙次全額使用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售圖利。
  • 機票使用規則除本抽獎活動另有規定外,機票實際內容及安排,或其他未盡之換票規定,均依雄獅旅行社規定與程序辦理,中華電信僅提供機票兌換憑證,對相關事宜不負責任。

(2) 第二階段臺灣-名古屋雙人來回機票共10組:市值總額新臺幣91,200元,依法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 臺灣-名古屋經濟艙來回機票*2張
  • 提供星宇航空公司臺灣-名古屋航線之經濟艙單點來回機票兌換證明
  • 機票憑證兌換期限為115年10月30日至115年12月31日(含)前止。出發適用日期自115年10月30日至116年7月31日前止,禁運日期(如機票兌換憑證背面標示)期間無法使用機票兌換憑證。機票兌換憑證須載明中獎人(本人)中文姓名及護照英文姓名供機票開立使用,且不得更改(同行人資料則於實際兌換機票時提供即可)。機票兌換證明為無記名式,中獎者需妥善保管,遺失、被竊、盜領、毀損或喪失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憑證至星宇航空形象門市(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台中辦事處(臺中市西屯區朝富路213號28樓之3;建議先行電洽預約)開立機票。機票兌換憑證之詳細規範依機票兌換憑證上之說明及星宇航空公告之規範(包括但不限於票價產品說明及運送條款)為準,兌換航點以開票當日星宇航空實際營運航班為準,逾期未兌換則該憑證失其效力,得獎者不得以此向星宇航空主張任何權利。機票兌換憑證僅得兌換機票,不包含燃油附加費、機場稅、保險、規費及其他須額外付費之服務費(例如行李超額費),上述費用須由中獎者自付,服務費以外之費用以開票當日之金額為準。
  • 機票使用規則除本抽獎活動另有規定外,機票實際內容及安排,或其他未盡之換票規定,均依星宇航空規定與程序辦理,中華電信僅提供機票兌換證明,對相關事宜不負責任。

(3) 第二階段Hami Point 20,000點(市值總額新臺幣20,000元)共13名、Hami Point 10,000點(市值總額新臺幣10,000元)共25名、Hami Point 999點(市值總額新臺幣999元)共500名:

  • A. Hami Point 20,000點及Hami Point 10,000點之中獎者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 B. Hami Point 點數使用有效期間為取得點數後至2027/6/30。Hami Point 1點等於1元,可透過Hami Pay APP至Hami Point 點數商城活動專區兌換當季推薦商品/實用票券,Hami Point點數商城活動專區之推薦兌品屬限時優惠,皆有其兌換期限,敬請把握優惠進行兌換。有關Hami Point 點數使用、設定、查詢及會員等相關問題,請上Hami Point網站查詢或洽客服專線0800-080-123。

  • 【精采新競界 大賽看中華】申辦指定方案登錄抽,係指客戶於115/8/17~115/10/8透過中華電信全通路申辦服務指定方案(本活動適用指定方案以中華電信公告為準),於活動期間內申辦完成竣工,且須於活動登錄第一階段截止日(115/9/10 23:59)以及第二階段截止日(115/10/20 23:59)前自行於活動登錄網頁完成抽獎登錄,方符合抽獎資格。
  • 本活動將於第一階段115/9/17抽出第一階段的機票中獎名單以及於第二階段115/10/30抽出第二階段機票及Hami Point中獎名單且於中華電信網路門市「最新消息」專區公告,並將同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中獎者需依簡訊內容,完成相關領獎程序,如中獎者未於第一階段115/9/29以及第二階段115/11/16以前(以郵戳為憑)回覆【領獎須知】、【中獎收據憑證暨個人所得申報表】、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領獎所需資料,或不同意開立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者,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原獎項由本公司另行處理,且不得追溯及要求轉讓或折換獎金、其他獎品。
  • 本活動贈送之第一階段【臺灣-名古屋雙人來回機票】(市值總額新台幣36,000元)、第二階段【臺灣-名古屋雙人來回機票】(市值總額新台幣91,200元)和【Hami Point 20,000點】(市值總額新臺幣20,000元)、【Hami Point 10,000點】(市值總額新臺幣10,000元),依法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者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中獎者除所得申報外,須先自行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始可領獎,故中獎者可保有不兌領獎品之權利。
  • 若中獎者未以掛號郵件將【領獎須知】等領獎所需資料,於回覆期限內完成相關領取程序,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且將喪失下次活動參與資格並由候補名單依序遞補。中獎者亦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本活動中獎者於領獎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抽獎/參加資格之有效客戶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參加抽獎或中獎資格,獎項/贈品將一併取消,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或贈品。
  •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聯繫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後續中獎兌領通知。若因中獎者申請拒收企業簡訊服務或關機等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漫遊、未開機、封鎖發訊號碼等),以致無法收到中獎簡訊,中華電信恕不負責。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公告或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或相符,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 隱私權聲明:中華電信蒐集、處理、利用客戶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利用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及中獎所得扣繳之用,並提供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聯繫事宜。使用期間自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起,至本活動獎品寄出後6個月止,中獎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限延長為1年,利用地區為臺灣。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中華電信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中華電信受有損害,中華電信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 經查中獎者資料有造假、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情況,視同喪失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除須返還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亦或於獎品發放後發生如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
  •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現有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電信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中華電信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中華電信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中華電信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主辦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主辦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中華電信所有,中華電信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及客服專線等途徑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辦理 「【精采新競界 大賽看中華】申辦指定方案登錄抽之抽獎活動(下稱「本活動」),為確保本活動參加者(除另為註明外,亦包含中獎者,下同)之權益,以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說明本公司於本活動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參加者得行使之權利,請參加者務必詳閱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當參加者提供個人資料參與本活動時即表示已同意以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內容:

  • 非公務機關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電信研究院及電信學院)。
  •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行銷;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等;稅務行政;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申辦設備號碼、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獎品寄送地址、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等;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C011個人描述:如出生年月日等; 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如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等;C036生活格調:如申辦中華電信指定服務之方案等。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自參加者參加本活動起,至本活動獎品寄出後6個月止;中獎者之個人資料利用期限延長為1年;如有開立扣(免)繳憑單者,於法令要求或許可範圍與期限內保留及利用個人資料。參加者與中獎者之個人資料於前述利用期間屆至後銷毀,並於該期限後銷毀。
  •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營運之地區,僅限於臺灣全島(含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臺灣地區利用,且不會移轉至其他境外地區利用。
  •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及受本公司委託之合作廠商,如:包含但不限於郵局等。
  •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本公司辦理本活動之抽獎作業、通知中獎者、確認中獎者身分及資格、本活動獎品及稅務處理等相關作業。為辦理獎品寄送,將中獎者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提供予宅配、貨運或物流業者。
  • 參加者得依個資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請洽本公司各服務中心辦理,或直撥免費客服專線:中華行動門號、市話直撥123;非中華行動門號、市話請撥0800-080-123、網路客服中心(網址:https://chat.cht.com.tw)諮詢。本公司得依個資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辦理本活動或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決定是否接受申請。參加者請求查詢、閱覽其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時,本公司依個資法第14條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料,惟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請求本公司補發本活動獎品或為其他賠償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