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抽門票」活動說明
- 活動期間:114/09/15~114/11/30
- 適用通路:各地服務據點(含特約服務中心)、中華電信網路門市。
- 活動內容:客戶申辦指定業務(新申辦/攜碼/續約精采5G購機方案24個月以上,且月繳999(含)以上資費),竣工完成後取得活動序號(詳見同意書或簡訊通知)並於114/09/24~114/11/30完成登錄,即可參加『中華電信 Energy <ALL IN全面進擊>台北小巨蛋演唱會』登錄抽115/1/10門票活動(共210組,1組2張)。 活動登錄 登錄查詢
- 獎項內容:本抽獎活動獎項為《中華電信 Energy <ALL IN全面進擊>台北小巨蛋演唱會》門票(1組2張),恕無法指定席次及日期,中華電信與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保留變更之權利。入場票券為非賣品,不得要求將票券轉讓、轉售予他人。
「中華電信VIP抽門票與周邊」活動說明
- 活動名稱:網路門市雙11狂BUY購物節【VIP獨家抽Energy演唱會雙人門票及周邊商品】
- 活動期間:114年10月15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23:59分止。
- 活動說明:活動期間於網路門市申請指定方案(申請單須於指定期間內竣工,若遇該申請單狀態為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未生效、實體門市代為申請、客服代客下單等等皆不符合資格),即可參加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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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獎項:
獎項 數量 1 ★全期抽好禮
※10/15~11/14申請,需登錄【VIP限定】Energy《ALL IN全面進擊》115/1/10演唱會雙人門票 (市價3,800元,共2張) 50名 2 【VIP限定】Energy演唱會周邊(隨機贈送,不挑款) 300名 -
條件資格:
適用業務與抽獎條件 (1)適用業務:4G/5G行動月租年約、光世代全方案、MOD、新申請/儲值預付卡、加值服務年約(不含漫遊)(2)抽獎條件:本獎項限中華電信VIP黃金卡以上會員(VIP資格認定將以中華電信系統計算數字為依據),需於活動期間申請指定業務,並於11/23前完成中華電信會員實名驗證及LINE「中華電信VIP電子會員卡」綁定,方具抽獎資格。 - 抽獎說明:主辦單位將以電腦系統亂數隨機抽出得獎者,抽獎名單採計114年11月23日(含)前成功竣工之申請單,申請業務越多,中獎機會越大,惟活動期間每筆申請單限中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 中獎公告:中獎名單將於114年12月5日前在中華電信網路門市「最新消息」專區公告。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通知至參加者申請訂單時填寫之行動電話,僅寄送一次恕不補發。若參加者有設定拒絶廣告簡訊導致無法收到簡訊,建議先洽客服0800-080-123 (中華市話、行動直撥123)代為處理,若因此導致贈品無法寄達者,將視為放棄中獎資格,獎項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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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品詳情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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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rgy演唱會門票:
- 每名中獎申請單可獲贈「中華電信Energy《ALL IN全面進擊》台北小巨蛋演唱會雙人門票(115年1月10日場次)」,座位隨機恕不挑選,將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 本活動贈送之門票市值總額新臺幣7,600元(每張市價3,800元,共2張),依法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人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 演唱會當天憑票入場,若逾期未使用恕不得要求補發及補償。中華電信與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保留變更之權利。入場票券為非賣品,不得將票券轉讓、轉售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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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ergy演唱會限量周邊: 每名中獎申請單可獲贈乙項周邊商品,恕無法挑款。贈品將以郵寄方式寄送至中獎者於活動登錄網頁留存之地址,中獎者請自行確認是否完整且正確填寫,一旦完成填寫不得變更,若地址有誤致獎品無法寄達,或因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無法聯絡中獎者,或獎品郵件被退回者,視為中獎者放棄領獎,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寄、補發及補償。中華電信與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保留變更之權利。
- 更多活動注意事項請參閱【雙11狂BUY購物節】活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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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1) 參加資格:購票序號限中華電信VIP黃金卡以上會員(VIP資格認定將以中華電信系統計算數字為依據),於完成實名驗證及LINE「中華電信VIP電子會員卡」綁定後即可領取,每位VIP會員僅限領取乙組,數量有限,先搶先贏。
(2) 驗證綁定:若未完成實名驗證,請前往中華電信官網或官方APP【我的服務中心>我的帳號】,依指示完成驗證(限以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字號或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完成實名驗證);並得至【我的服務中心>我的VIP】綁定LINE「中華電信VIP電子會員卡」。
(3) 領取方式:114/09/24(三) 11:00起開放領取,VIP會員得至官方APP【中華電信 APP>我的VIP】或官網【我的服務中心>我的VIP】的限時活動專區參加【《ALL IN》Go!VIP獨享】活動,按下「立即參加」,即可獲得「115/01/11 中華電信 Energy ⟪ ALL IN 全面進擊⟫ 台北小巨蛋演唱會」之【VIP獨享-優先購票序號】。
(4) 序號效期:自114/09/25(四) 12:00 至 114/09/26(五) 18:00止,逾期未使用則視同放棄演唱會優先購票權利,亦不得兌換其他商品或現金;一經使用即失效,恕不補發或返還,敬請妥善保管。
(5) 購票方式:請於114/09/25(四) 12:00開放售票後,於序號有效期間內至拓元售票系統【中華電信VIP專區】輸入優先購票序號以完成購票,每組序號限購兩張門票,保留席位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活動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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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申辦指定專案登錄抽Energy演唱會門票』
(1) 指定專案係指於活動期間114/9/15至114/11/30新申辦/攜碼/續約精采5G購機方案24個月以上且月繳999(含)以上資費,申請單需於活動期間內完成且竣工,方符合抽獎資格。若狀態為包括但不限於退貨中、待到店、已取消、鑑賞中、實體門市代為申請、客服代客下單等皆不符合抽獎資格。
(2) 本活動將於114/12/10前抽出中獎名單且於活動官網公告,並將同步以簡訊通知中獎者(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客戶需於簡訊告知指定期限前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稅)至指定地點填寫中獎領據並兌換票券。
(3) 本活動贈送之門票市值總額新臺幣7,600元(每張市價3,800元,共2張),依法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人須依規完成相關所得申報程序,方得領取獎項。
(4) 若中獎者未於簡訊通知期限內領取,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且將喪失下次活動參與資格並由候補名單依序遞補,候補名單請下載中獎領據填寫完畢寄回本公司,將以限時掛號寄送至候補名單填寫之寄送地址。中獎者亦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5) 本活動中獎者於領獎時仍須為符合本活動抽獎/參加資格之有效用戶且無逾期未繳款紀錄方可領取,否則將視為喪失抽獎或中獎或參加資格,獎項/贈品將一併取消,中華電信將不做任何通知,亦不為其他賠償或補償,如已領取者並得追回本活動獎項或贈品。
(6)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聯繫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後續中獎兌領通知。若因中獎人申請拒收企業簡訊服務或關機等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漫遊、未開機、封鎖發訊號碼等),以致無法收到中獎簡訊,中華電信恕不負責。本活動參加資格、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均須經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電信」)審查合格方為有效。是否符合抽獎/獲贈資格及中獎/獲贈名單紀錄均以中華電信之紀錄為準。
(7) 參加者應保證登記抽獎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公告或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如資料未完整或相符,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參加人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說明後始可參加。
(8) 隱私權聲明:中華電信蒐集、處理、利用客戶參加本抽獎活動所需之個人資料(含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將利用於本活動抽獎、中獎公告與通知、獎品發送及中獎所得扣繳之用,並提供予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進行相關聯繫事宜。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臺灣。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10) 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或使用不當或非法手段參與本活動,由該參與本活動者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中華電信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且恕不補發本活動獎品或其他賠償或補償,如致中華電信受有損害,中華電信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損害賠償。
(11) 經查中獎者資料有造假、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情況,視同喪失得獎權利,該中獎者除須返還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領獎資格或未領取獎項,亦或於獎品發放後發生如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
(12)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現有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中華電信或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中華電信或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3)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中華電信及相關之母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員工、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中華電信或演唱會主辦單位相信音樂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14)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代表已充分知悉並同意執行單位「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同時您亦可向執行單位行使查詢、補充、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加本活動,若提供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影響本活動參加及中獎資格。
(15) 本活動最終解釋權為中華電信所有,中華電信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活動辦法與獎品(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獎品、獎品內容、中獎名單公布日期或本活動截止日期、更換等值商品等)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
(16)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活動活動辦法及限制條件,請詳見中華電信官方網站及客服專線等途徑所提供之相關公告與說明為準。如有未盡事宜,中華電信有最終解釋權,並保留隨時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注意事項以及本活動截止日期之權利,無須另行通知參與人。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