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110年累計每股盈餘4.61元 超越全年財測 12月份營業收入227.3億元 每股盈餘0.39元

中華電信110年累計每股盈餘4.61元 超越全年財測 12月份營業收入227.3億元 每股盈餘0.39元

中華電信公司今(10日)公布110年12月及全年度自結營收概況。110年度全年合併自結營業收入為2104.8億元;營業淨利為449.3億元;稅前淨利460.6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357.5億元;累計每股盈餘4.61元。110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淨利、稅前淨利及每股盈餘均超越全年財測,表現亮眼;與全年財測達成率相較,營業收入達成率100.4%~100.6%,營業淨利達成率105.7%~107.7%,稅前淨利達成率105.6%~109.4%,每股盈餘達成率104.8%~109.7%。

董事長謝繼茂表示,110年度營收及盈餘雙超標,首先要感謝全體員工在疫情的影響下仍攜手同心,共同打拼;其次是行動與固網的表現優於109年,ARPU提升帶動獲利向上。資通訊專案整體獲利率提升,也有指標性專案入帳,符合預期。

中華電信110年12月合併自結營收為227.3億元。12月核心業務持續成長,行動服務營收因5G用戶數成長而持續增加,數據網路營收與寬頻接取營收亦持續因居家寬頻需求及宅經濟發展,帶動升速客戶數及固網寬頻營收雙成長;營業成本及費用為187.0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營業淨利為39.2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主要因5G建設補助款及ST-2補償款入帳所致;稅前淨利為39.2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為30.4億元;每股盈餘為0.39元。

截至12月底止,光世代寬頻用戶數為368.7萬戶,其中100Mbps以上客戶達199.6萬戶,300Mbps以上客戶達63.7萬戶,高速用戶數因受於防疫居家需求而持續成長。MOD客戶數達206.1萬戶,行動通信總客戶數達1,191.6萬戶。

 

110年12月自結合併損益

                                                 單位:億元

 

110年度

109年度

YoY%

 

12月份

10-12

月份

1-12

月份

12月份

10-12

月份

1-12

月份

12月份

10-12

月份

1-12

月份

營業收入

227.3

598.9

2,104.8

245.9

594.8

2,076.1

-7.6

0.7

1.4

營業成本與費用

187.0

484.2

1,651.8

212.5

503.0

1,668.5

-12.0

-3.7

-1.0

其他收益及費損(註1)

-1.1

-3.7

-3.7

0.5

13.2

16.0

-301.1

-127.8

-123.2

營業淨利

39.2

111.0

449.3

33.9

105.0

423.6

15.5

5.8

6.1

稅前淨利

39.2

111.7

460.6

33.8

104.1

428.3

16.1

7.3

7.5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

30.4

86.3

357.5

28.0

82.1

334.1

8.6

5.1

7.0

EBITDA

71.6

208.5

833.3

65.1

199.0

787.1

10.1

4.8

5.9

EPS(元)

0.39

1.11

4.61

0.36

1.06

4.31

8.6

5.1

7.0

 

 

註1:「其他收益及費損」係依TIFRS規定,係性質屬業內但無法特別歸屬於特定功能別之收益及費損。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淨損益及減損損失。

            註2:YOY變動百分比以千元為單位之數字計算;在外流通股數不變下,EPS成長率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成長率同。

 

  聲明

本文件係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本文件中之資訊或意見並未明示或暗示陳述或保證其具有公正性、準確性、完整性或隨時更新,亦非完全可信賴。文件中之資訊係以發布時點之環境變動為考量,日後亦不可能為反映此時點後之重大發展狀況而更正相關資訊。本公司、轄屬機構、關係人、代表均不就使用(例如疏忽或其他情況)本文件資訊或其內容或其他與本份文件有關資訊所引發之損害負責。

本文件之陳述可能會表達出本公司對未來願景之信心與期望,但這些前瞻性之陳述係建立在若干與本公司營運及超出本公司管控因素外之假設條件上,因此,實際結果與上開前瞻性陳述可能有很大的差異。

本文件之內容,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圖片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返回頂部